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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课堂|王婷:高净值个人的税务规划

  发布日期:2024-05-27  浏览次数:

5月24日晚,毕马威税务合伙人王婷女士应邀来到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为经济学院税务专业硕士带来了主题为“高净值个人的税务规划”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税务硕士项目主任余显财副教授主持。

王婷,毕马威税务合伙人,在提供中国个人所得税合规性和咨询以及外派人员政策和相关人员薪酬福利制度的设立和优化、公司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和管理、跨国税收事项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服务经验。代表客户有杜克大学、纽约大学、菲亚特、克莱斯勒等。

本场讲座中,王老师重点介绍了高净值人士面临的税务环境,以及当前税务大环境下高净值人士的税务考量。

讲座伊始,王老师提出,在当前的税务环境下,反避税在国内和国际方面都有所加深。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国内外监管机制的加强、信息透明度的不断加深,高净值人士所面临的税务风险加大,合规性要求愈发紧迫。

在境内个税动向方面,中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中增加了与高净值人士相关的政策要求,例如首次增加了反避税条款,提高对个人的征管要求,建立纳税人识别号体系,加强税收监管力度,各部门加强合作纳入信用机制等。监管机制上,提高对高净值人士的税务稽查是趋势,例如近期各地税务局加强了对“高收入高净值”人群的“双随机、一公开”税务抽查工作。国际和国内监管机制不断加强,FACTA/CRS推进日趋成熟,金税四期的开发及落地对信息透明度、信息交换力度的要求加大,高净值人士的税务安排应更加慎重。而且,由于高净值人士及家庭成员往往在税务居民身份、个人及家庭资产持有架构、资产构成以及地域分布情况更加复杂,合规要求不仅限于个人和家庭成员,还涉及不同的资产只有形式。

在境外个税趋势方面,王老师以英国为例做了介绍。英国作为重遗产税的国家,税率高达40%,起征点为32.5万英镑。同时,为防止通过赠与来逃避遗产税的行为,英国政府还制定了七年遗产税规定,其中如果死者赠与的礼物是在死亡前3年内接受的,则需要面临40%的遗产税,随着这个年数增加直至死亡前七年以上则不需要针对赠与的部分交税。在个税方面,以往非英国居籍人士的海外收入拥有免税特权,可以选择使用汇入制,“海外收入只要不汇进英国就不用缴税”,也就是没有“全球征税”,只有汇入英国的海外收入和资本利得的部分才会触发英国的纳税义务。但从2025年4月开始,英国将对在当地居住满4年以上的移民进行全球征税,这对高净值人士的税务安排也有着重大影响。

随后,王老师阐述了当前税务大环境下高净值人士的考量。高净值人士有着普遍的需求,例如家庭财富的传承、海外身份的规划、财产保全、家族治理、生活方式和教育规划等。与此同时,他们也面临着很多痛点,例如个人税务居民涉税风险、个人跨境涉税风险、资产收支透明化的税务风险、个人涉税合规申报风险和资产处境的风险等。这些都要求他们在诚信纳税的前提下,做出合理的规划。

最后,王老师就个税居民身份、家族办公室和家族信托、外汇考量层面等给出了详细的介绍。个人税务居民身份层面,可以多考虑身份的判断标准和税务影响,例如有住所和无住所个人的具体规定、华侨身份的判定和运用、离境税务清算制度的规定等。外汇考量层面,要了解个人的外汇管制、向出境移民转移个人财产、SPV汇回资金的一般规则,近期海外居民个人加强申报的需求,也是加强税收征管的讯号。而在家族信托层面,王老师详细介绍了资产转入信托环节、信托资产运作环节、信托资产收益分配环节,并列举了两个常见的澳大利亚信托架构。

在互动环节,王老师还回答了余老师和同学们提问的有关海外信托的税收筹划、中国信托与合伙企业的区别和联系等问题,令同学们受益匪浅。

感谢王婷女士的精彩分享!

撰稿人:刘心仪

修订人:缪炜

审核人:余显财,朱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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