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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课堂|汪蔚青:直播带货背后的业务逻辑及涉税问题分析

  发布日期:2023-12-06  浏览次数:

12月1日晚,金澄律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汪蔚青女士来到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为经济学院税务专业硕士的同学们带来了“直播带货背后的业务逻辑及涉税问题分析”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税务硕士项目学术负责人杜莉教授主持。

汪蔚青,金澄律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央视财经评论员。曾在上市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外资企业担任财务高管,拥有多年财税咨询经验,对于投资项目的投资架构和退出路径等涉税问题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首先,汪老师以不动产资产证券化REITs为例提出了对问题进行结构化和逻辑化分析的重要性。她指出,要真正掌握一个知识点,必须站在比这个点更高的位置去看待它,并且需要把这个知识点拆解成尽可能小的颗粒,才能在运用该知识点时可以灵活地排列组合。只有知道了一个事物的边界,你才具备了解它并解决和它相关的问题的能力。

接着,汪老师详细阐述了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她指出,税务筹划不应仅基于财务层面,而更应充分基于业务要素。如果单纯从财务角度出发,只能实现“时间性差异”的筹划,而基于对业务的正确认识和理解,才有机会为企业创造“永久性差异”的税务利益。同时,汪老师强调,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税务机关的反避税措施,确保商业目的的合理性。

然后,汪老师详细阐述了直播带货行业的整体交易架构,包括参与各方角色以及具体的业务内容,并进一步剖析了收益分配和税务缴纳等方面的细节。汪老师指出,直播带货行业涉及到消费者、主播、平台、品牌方以及经纪公司这五个重要参与方。品牌方又包括厂商、贸易商以及农业生产者等不同身份;而平台则包括了电商平台、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建平台等多种形式。汪老师强调,要对每个角色及其商业行为进行细致的甄别,例如农业生产者在销售自产农产品时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而农业合作社在销售非社员自产农产品时,将被视为贸易商,需要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

最后,汪老师以数字举例深入分析了直播带货的业务逻辑和涉税问题。比如卖某款眉笔,假设交易额的80%左右归品牌方,其余部分将在平台、经纪公司和主播之间分配。品牌方应向消费者全额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并申报纳税,平台则应就其收到的分成向品牌方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平台、经纪公司和主播之间的交易形式多样,税务处理也各不相同。就经纪公司和主播之间的交易而言,如果主播是经纪公司的员工,报酬应按工资薪金处理;如果主播与经纪公司签订独立劳务合同,主播需要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经纪公司收到发票后,要为主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主播有工作室与经纪公司形成商务合作,则需根据合同的约定,双方确定开票内容和金额,然后分别独立处理各自的纳税申报事宜。此外,汪老师还介绍了目前霍尔果斯、海南、横琴等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启发同学们思考经纪公司在选择注册地点以及享受税收优惠的注意事项等问题。

在互动环节,汪老师耐心地回答了同学们关于专业学习和个人成长的诸多疑问。同学们纷纷表示,汪老师的讲座让自己对发生在身边的涉税业务有了全新的认识,未来要更加注意思考问题的逻辑性。

本次讲座让大家收获满满,感谢汪蔚青女士的精彩分享!

撰稿人:路中航

修订人:缪炜

审核人:杜莉,朱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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