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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课堂|钱瑾:解读《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2022-12-02  浏览次数:

12月1日上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钱瑾女士通过线上授课的方式,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金融、资产评估专业硕士的同学们带来了“解读《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从立法起草的视角切入”的分享。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分党委副书记李志青副教授主持。

钱瑾,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法学硕士,公职律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荣获上海市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主执笔《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曾发表过《关于绿色金融地方性立法的思考》《“证照分离”在民间投融资中介领域的再审思》《警惕民间借贷异化成血腥高利贷》等文章。

本期讲座,钱老师主要从国内外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制度设计、上海出台绿色金融地方性法规的综合性分析、立法的主要考虑因素、破法条款的起草根线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具体条款的解读五个部分来进行分享。

“此次的立法工作与绿色金融的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密切相关”。首先,钱老师表示:2021年4月由人民银行牵头成立了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原则,推动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的建设。同时,在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境权益融资工具和碳金融产品四个领域正式发布了金融标准,为之后的立法工作起到了非常好的示范作用。

其次,钱老师对《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的五大特点进行了简单介绍:第一方面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重点的非绿色企业强制性信息披露的适用范围;第二方面是试点金融机构分类分层执行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义务;第三方面是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提高金融机构获取企业各类环境信息的便利性,并向企业一站式提供各类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情形,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第四方面是发挥政府领导基金的作用,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支持,依托政府引导基金或者产业投资基金,通过PPP的方式支持浦东绿色发展;第五方面是提供财政政策体系予以专项支持,并通过明确获取优惠支持政策的适用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在浦东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者分支机构,增加绿色的资产配置,推进各方参与绿色金融的活动。

最后,钱老师结合上海17家银行新增总额2800亿的投融资综合意向贷款,用于定向支持绿色的固定业务、上海首单基金份额质押、上海顺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受优惠金融服务与低息利率等案例,进一步介绍了目前已被执行并落地的条款,让同学们对《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有了更深刻地理解。

感谢钱瑾女士的精彩分享!

撰稿人:钟震泰

修订人:缪炜

审核人:李志青,朱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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