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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课堂|李春菲:高成长企业股权激励的税务与外汇考量

  发布日期:2021-04-25  浏览次数:

2021年4月21日下午,李春菲女士来到复旦大学,为经济学院税务专硕的同学们带来了关于“高成长企业股权激励的税务与外汇考量”的讲座,本场讲座由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系系主任封进教授主持。

李春菲女士是德勤私人客户服务团队和雇主人力资源全球服务团队税务总监。她拥有16年为高净值个人、跨国企业和国内高成长企业提供税收解决方案的丰富经验,目前是德勤私人客户服务团队核心成员。她的专精领域是为高净值私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个税筹划与税收风险管控服务,包括为高净值人士及家庭提供财富管理和传承相关的全方位税收服务、海外移民的跨境税收咨询、CRS咨询和整体税收规划、个人股东/企业高管跨境个人所得税咨询和申报服务等。她亦致力于为来自众多行业的跨国公司和国内高成长企业提供税务合规和咨询服务,其中包括大型制造业、奢侈品行业、金融业、高科技行业、生物医药、互联网行业等。服务领域包括:企业全球派遣安排、股权激励、跨境薪资福利筹划和咨询、社保咨询、外汇咨询和国际派遣人员个人所得税咨询与合规性申报等等。

李老师从近来比较热门的科技板块、TMT板块及相关的上市公司的切入,引发了同学们的兴趣。由于这些行业中的企业大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因而其股权具有较高的价值,将股权作为员工——尤其是企业核心人员的薪酬福利,即股权激励政策,既能够缓解企业现金流的压力,又能够极大地提高员工们的积极性。近年来,中国本土企业对于股权激励工具的应用逐渐增多,规模上已经逐渐赶超较大的跨国企业。然而在应用股权激励工具过程中,由于缺乏系统性设计,对于税收、汇率问题考虑不足,导致股权激励的方案设计在后续执行过程中出现较多问题。例如,对于股权激励工具的使用,如何确定受益对象?如何确定实施时点?后续的退出过程是否会导致公司股权架构的变化?这种变化是否有利于公司的长久发展?此外,如何通过合法的政策设计减少员工的税收负担?尤其是对于不同国家的员工,要考虑各国税制的差别,其间需要考虑到的细节有很多。

接下来,李老师讲解了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两种主要的员工持股方式,并分析了相关的税务及外汇问题。由于考虑到对于公司决策权的影响以及管理成本等问题,员工直接持股的情况一般较少,股权激励大多是通过持股平台的方式进行设计。由于合伙企业的组织较为灵活,且在税收方面有机会享受到较多优惠,因而实际的股权激励工具设计中,首先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员工则以合伙人的身份加入该合伙企业,通过该合伙企业进行公司股权的代持。其中的问题较多,比如说股权激励工具设置的税务登记问题,不仅要在税务局做好初始备案,而且要做到后续的相关变更登记,这些合规性要求近来越来越严格,任何差错都有可能会受到税务局的处罚。如果涉及到非本土企业,如境内员工参与了国外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则在满足税务备案要求的同时,也要考虑外汇问题,以及合法的外汇资金出入境渠道等,实操性很强。

根据实际情况的分析,李老师介绍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如针对本土企业税务登记备案的合规要求——35号文、37号文及101号文等,并进一步介绍了股权激励优惠计税方法的适用问题、具有特殊海外架构企业的个税与外汇问题以及递延纳税优惠计税方法等。虽然法规较多,但是实用性不强,以递延纳税优惠的适用条件为例,能够适用该条款的企业很少。总体来看,关于股权激励政策的税法规定仍旧不够完善,在实务操作中相机抉择的情形很多,需要考虑与税务部门的沟通情况、地方政策的稳定性以及企业的议价能力等诸多因素。

最后李老师与同学们进行了热情的互动,针对本节课的内容,大家又讨论了37号文的细节以及有关劳动派遣的税务问题。本节课的内容技术性很强,大家收获很大,也非常期待李老师下次能够为同学们带来更多精彩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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