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瑞士再保险中国区总裁Robert Wiest先生应保险研究所副所长许闲老师的邀请,为保险硕士班的同学们主讲了一场题为'Public and private partnership in dealing with natural disasters'的课程讲座,讲解了PPP(Public and private partnership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在自然灾害风险融资中的角色与作用。
Robert Wiest先生于1995年加入瑞士再保险,负责意大利市场。1998年至2000年,作为工程险承保经理,负责多个欧洲市场的业务2005年起,领导瑞士再保险在西南欧、中东、土耳其和巴基斯坦的业务。现为瑞士再保险中国区总裁、亚洲部执行委员会委员。
谁承担了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Robert Wiest先生首先介绍了全球自然灾害现状。他指出,2011年是灾害频发的一年,共175起自然灾害、150起人为灾害,其中较严重的有日本海啸、泰国洪灾、美国龙卷风等。灾害发生的数量逐年递增,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容小觑。以2011年为例,亚洲国家造成的损失占了其GDP的2.09%。但是,在灾害造成的损失中,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投保损失所占比例变化不大甚至略有下降。那么,谁承担了这些损失?在中国,主要是由公共部门(即各级政府)来承担,保险公司分担较少。而在日本,损失由市场各主体共同分担,即公共部门、保险公司、个体被保险人、机构被保险人和银行等。由此,Robert Wiest先生强调到,PPP建立在全球视野之上,它可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投资和风险转移,在中国尤其需要推广。
PPP在风险融资中的角色
在讲座的核心部分,Robert Wiest先生首先总结了全球灾害发生的特点:频率高、损失小或者频率低、损失大,而大部分灾害属于后者,如台风、海啸等。不同特点的灾害需要不同的融资方式。对于低频高损的灾害,需要风险转移和贷款。风险转移的方式有保险和再保险、巨灾债券、金融工具和衍生品以及灾害池的建设。贷款主要指国际紧急援助贷款和灾后重建贷款。对于高频低损的灾害,需要预防基金和损失融资。预防基金包括预防和援灾基金、发展基金(指来自市政和社会机构的资金)以及援灾贷款。损失融资指风险自留以及灾害贷款。
融资方式除了按灾害的特点进行分类,还可分为灾前融资与灾后融资。Robert Wiest先生强调,在各种不同的风险融资方式之间,应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可持续的混合融资体系,以达到更好的防灾减灾的效果,而该体系的建立就需要PP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密切、有效的合作。在PPP中需要考虑的两个重要因素是资金的成本和货币的久期,从这两方面出发在能建立有效的混合融资体系。
那么,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又在PPP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Robert Wiest先生解释道,公共部门拥有政治和法律上的权力来建立合适的框架以应对灾害,并在严格的资金预算约束下运作,随着灾害造成的损失日益增加,这对公共部门的运作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私人部门拥有充沛的资金,但缺乏建立行动框架的力量;它在地域上分布广泛,有能力进行多样化投资;并拥有相当一部分专业技术人才。为了将两部门的优势结合,加强PPP的建设显得尤为紧迫。
最后,Robert Wiest先生列举了一些PPP在保险领域运用的具体事例,并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在提问环节,Robert Wiest先生结合中国实情与自己在瑞士再保险的业务经验,耐心解答了同学们的提问。在讲座结束前,Robert Wiest先生表示,复旦学生非常优秀,希望以后还能有机会与大家做更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