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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专家授课】毕马威奖学金颁奖仪式暨国际税收筹划税务硕士实务课程圆满落幕

  发布日期:2016-05-20  浏览次数:
【校外专家授课】

毕马威奖学金颁奖仪式暨国际税收筹划
税务硕士实务课程圆满落幕

5月17日晚上19:00,经济学院税务硕士研究生迎来了一场特殊的实务讲座课程。本次课程,来自毕马威的专家老师不仅为同学们带了来一次国际税收筹划专题讲座,也为优秀研究生同学颁发了毕马威奖学金。

(卢奕先生为毕马威奖学金颁奖仪式致辞)
 
颁奖仪式由经济学院院长助理、金融研究院秘书长张宗新教授主持,毕马威华东及华西区区域管理合伙人卢奕先生致辞,表达了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对复旦莘莘学子的支持与鼓励。随后陆先生与毕马威中国税务合伙人倪伟东先生、高级经理张正锐先生等,一起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证书。随后,经济学院税务硕士学术负责人、公共经济系杜莉教授致答谢辞,对毕马威给予税务硕士培养及研究生同学的支持,表示中心感谢,也提出了对税务硕士研究生学生的殷切期望。

(颁奖嘉宾与获奖学生合影留念)
 
颁奖仪式结束后,毕马威中国高级经理张正锐先生为2014、2015级税务硕士研究生同学开设“国际税收筹划”的主题讲座,此次讲座由杜莉教授主持。虽然与上一场讲座主题相同,但本场讲座中,张先生着重从实务案例角度,为同学们讲解实际筹划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首先,张先生为同学们讲解了国际反避税问题的基本概念以及相关国际反避税原则,包括受控外国公司、转让定价、资本弱化等方面。
接下来,针对中国的受益所有人概念,张先生进行了详细解读。受益所有人概念的发展在中国主要经历了如下三各阶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国税函[2009]601号 )是第一个关于受益所有人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对受益所有人进行了补充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湖北等省市国家税务局执行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股息条款涉及受益所有人案例的处理意见》(税总函[2013]165号)对此概念做出了进一步规范要求。

(张正锐先生介绍间接转让问题)
 
讲座后半部分,张先生重点讲解了间接转让问题。张先生指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 )对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股权问题,具有重要规范作用。张先生具体介绍了间接转让的前世今生,并且对2015年最新条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税函【2015】7号)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张先生的解读,同学们了解到,7号文是对698号文的重要补充,其主要改善点在于扩大了“目标交易”的范围、对“合理商业目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增加了避税港条款、修正了税收筹集机制和保税要求。
最后,张先生对税收协定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和毕马威中国税务合伙人倪卫东先生一起,与各位师生进行充分交流与互动。各位同学表示,通过讲解与交流,进一步掌握国际税收筹划的各类实务问题及解决方法,收获很大。

(张正锐先生回答学生的问题)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研究生邸宁撰稿、何立民修订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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