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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专家授课】毕马威合伙人王军先生解读“营改增对金融保险服务业影响”

  发布日期:2016-05-30  浏览次数:
【校外专家授课】

5月25日晚7点,经济学院税务硕士实务课程如期举行,本次我们迎来毕马威合伙人王军先生,为大家带来税务行业最前沿问题——营改增政策的解读。该场讲座由公共经济系杜莉教授主持。

(毕马威合伙人王军先生解读营改增政策)

首先,王军先生和大家一起回顾了营改增政策的历程。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业,其中,5月1日之前的营改增试点中规定,货物生产或进口适用17%、13%的增值税率,有形动产租赁17%、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业)6%、交通运输业11%、电信业6%(基础电信服务)、11%(增值电信服务);2016年5月1日开始,房地产业(包括不动产租赁)适用11%的增值税率,建筑业11%,金融服务业(含融资租赁售后回租)6%,生活服务业6%;增值税征收率3%,简易征收率5%。

(王先生带领学生详细回顾营改增概况)

了解营改增政策发展情况之后,王先生为同学们简单介绍了现实情况中,营改增问题的一些合规难度:一、兼营问题,即如何在企业兼营增值税应纳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纳税项目时,将两者应纳税额明确区分;二、混合销售问题,例如空调的销售、运输、安装,酒店住宿、食品售卖;三、一些企业长期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就会出现高扣低增问题,例如,拖拉机销售适用13%增值税销项税率,但拖拉机零件的进项税率则为17%,这说明本次营改增很多企业会出现倒挂现象,同样的问题也可能出现在肯德基等生活服务业企业,卖食品适用6%增值税率,而采购原材料、设备的进项税率为17%,进项大于销项。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营改增政策带来的实际影响,王军先生以某酒店为例进行了讲解。
一企业住酒店,酒店房费1000元,服务费15%,结账时共付费1150元。营改增前,酒店应缴纳营业税5%,缴税后收入1092.5元;营改增后,企业在增值税下,价税分离后有1150/1.06=1085元的成本,酒店收入也为1085元,下降7.5元。营改增后,因为酒店提供的物品、租金等可以抵扣,不会有太大下降。但在实际情况下,酒店营改增后,往往会将服务费提高至21.9%,收入1219元,增值税下,价税分离后1219/1.06=1150,即酒店将所有营业税和增值税税负转嫁给顾客。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注意到此类影响后,对酒店此种行为进行调节;目前,各大国际连锁酒店改为房费、服务费、增值税分别计算。
通过分析该案例,王先生指出,增值税在最初对于面向b2b企业有较大影响;最终随着营改增的完善和企业的自身调节,将达到动态平衡。
讲座第二部分,王先生着重为同学们讲解营改增对一些特定行业的影响。

(王先生介绍营改增对银行业的影响)

对于银行业来说,因为难度较大,全球范围内较少征收增值税,而主要针对收费业务征收增值税。在我国,营改增后,一些政策对于银行业影响明显增大,如利息费用不可抵扣进项税。王先生认为这是一项不公平的规定,对于负债企业影响较大;与贷款服务相关的手续费指出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这主要是为了避免企业调节费用和利息比例,以规避税费的可能;金融商品转让,应当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出口金融服务免征增值税只适用于极小范围;某些同业拆借免征增值税,王先生认为这项规定对银行影响最大,因为在原规定中,银行同业往来全部免税,本次营改增则增加了诸多限制条件,导致很多银行税负有所增加;特定联行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则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在谈到营改增对于保险业影响时,王先生提到,保险业务中,购入赔付用的货物或服务,理赔相关的支出,例如法务和评估费用、医疗报告费用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但现金理赔不可进行进项税抵扣,因此,王军先生推测保险公司接下来可能会减少现金理赔的赔付方式。
最后,王先生详细回答了同学们关于营改增政策的疑问,并指出,兼并税率将成为未来增值税改革的重要发展趋势。

(王先生与现场师生互动交流)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研究生邸宁撰稿、何立民修订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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