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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专家授课】山东财经大学财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教授主讲“新时代背景下的税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8-07-08  浏览次数:
【校外专家授课】

主讲“新时代背景下的税制改革”

5月22日晚上18:30,201报告厅,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第319期税务硕士实务正式举行。山东财经大学财税研究中心主任潘明星教授莅临经济学院讲课,主题是“新时代背景下的税制改革”。此次课程由经济学院税务硕士项目主任余显财老师主持,税务硕士研究生和部分教师聆听了讲座。
 


潘明星先生是山东财经大学财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税收理论与政策方向学术带头人。济南市政协特邀委员,山东省财政厅特邀顾问、特邀研究员,淄博市、滨州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生导师,山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潘教授曾多次就财税改革和财税政策等问题,接受《人民日报》、《中国财经报》、《新华网》、《人民网》和山东电视台等媒体采访。
 


潘教授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十九大做出的重大政治判断,这既是基于对十八大“五年来的成就是全方位的、开创性的,五年来的变革是深层次的、根本性的”基本判断,又是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新举措的逻辑起点。
十九大报告中关于财税改革有非常重要的论述,即:“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潘教授指出,财税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集中体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由此,形成了新时代背景下,至2020年税制改革的11个课题: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调整消费税、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潘教授提到,上述改革内容,有的已经推开,如营改增、资源税改革、环境保护税等;有的还未推开,如个人所得税改革、房地产税立法及改革等,这些都是难度较大的税改,要在2020年完成税改任务,今后三年应该是税改的收获期。
潘教授在全面梳理税改内容的基础上,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健全地方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营改增改革、资源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房地产税改革等方面做了重点分析。



最后,潘教授又以“全面营改增解析”为主题,对营改增做了深入的专题讲解。他结合税制基础理论、国家营改增政策及其实施效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例子,从以下六个方面对“营改增”进行解析:一是从税种布局看“营改增”,增值税已经在流转环节“一统天下”;二是实施营改增的原因;三是《营改增实施办法》的主要规定及其政策精神;四是如何确保营改增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五是从政府和企业视角谈营改增的应对之策;六是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谈营改增的效应和重大意义。
整场讲座,潘教授既讲理论,又明实务;演讲声情并茂,风趣幽默;分析旁征博引、见解独到,深入浅出接地气。



在交流互动环节,潘教授与在座师生围绕新时代税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余显财老师提出了如何看待房地产税改革的问题,相雨佳同学提出了国地税改革方面的问题,潘教授均作了详尽的说明和阐释。讲座持续了两个小时,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研究生周妍撰稿,何立民修订
2018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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