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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课堂|钟昌元:海关征税技术及其对进出口税收的影响

  发布日期:2025-10-23  浏览次数:

10月22日下午,上海海关学院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钟昌元副教授应邀来到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为经济学院税务专业硕士的同学们带来了“海关征税技术及其对进出口税收的影响”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公共经济学系徐晔副教授主持。

钟昌元,副教授,上海海关学院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骨干教师。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6年进入上海海关学院工作,曾在上海海关、厦门海关、南京海关等海关业务现场学习海关业务,2017年在苏州海关挂职副处长;目前主要承担《海关税收制度》、《海关税收实务专题》、《经济学》等课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已主编或副主编《关税理论与中国关税制度》、《进出口商品归类教程》、《海关报关商品归类3000题》、《关税理论与政策》、《海关税收制度》、《税收管理》等多部教材,参与出版了《中国海关学术研究前沿专题》、《关税纪事与评论(2009-2010)》等多部著作。参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海关总署、财政部等多项关税课题研究。主持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海关税收制度》。主讲《海关税收制度》荣获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上海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优秀奖、上海市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展示活动一等奖。主编《海关税收制度》获得“上海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关税制度案例分析》获得“海关总署优秀教材奖”。曾获得“上海市育才奖”、“海关总署优秀教学成果奖”、“上海市教学成果二等奖”等荣誉。

讲座伊始,钟老师从基础概念入手,厘清了“海关”与“税务机关”的职责边界。通过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相关条款,他指出,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其核心职能包括监管、征税、缉私、统计等,而“关税”仅是海关代表国家征收的税种之一,并非其税收职责的全部。通过对中国海关垂直管理体系的介绍,钟老师明确了海关在中央财政收入组织和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中的独特地位与作用,强调了关税作为财政收入来源、国内产业保护、资源配置引导及经贸斗争工具等多重职能。他聚焦于海关征税的三大关键技术:海关估价、商品归类与原产地规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WTO《估价协定》和WCO《协调制度》等国际公约,对每一项技术进行了细致剖析。

然后,在海关估价部分,钟老师通过分析某企业稽查案例,引导同学们思考商标使用费是否应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这一复杂问题。他详细讲解了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的应用,以及特许权使用费计入完税价格的条件,并进一步引发了关于进口环节增值税与国内已纳增值税是否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的深入讨论,凸显了海关估价技术对于准确确定税基、保障税收公平的重要性。

商品归类技术决定了进出口货物适用的具体税号与税率。钟老师以“城轨车辆专用扭杆弹簧”的归类争议为例,阐述了如何依据《税则》的目录条文、归类总规则及各类注释,准确确定商品的税则号列。他指出,商品归类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适用关税税率的高低,是影响企业税负和合规风险的关键环节。

原产地规则是确定货物“国籍”,进而适用不同关税税率(如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普通税率等)和贸易救济措施(如反倾销税)的基础。通过一个涉及多国生产的光纤预制棒案例,钟老师讲解了“实质性改变”标准的判定,以及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与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区别与应用,并强调了在原产地认定中,对于涉及反倾销措施的产品,准确判定原产地对税负的显著影响。

最后,钟老师进一步阐释了海关征税技术对进出口税收乃至更广泛领域的深远影响。其一,海关确定的关税完税价格是计算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基石,其估价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后续国内流转税的征收。其二,海关征税技术深刻影响着贸易管制政策的执行效果、海关监管的精准度、外贸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乃至行政处罚与行政诉讼的裁决。其三,作为重要的非关税措施,海关估价、归类与原产地规则的应用,也是国际贸易谈判与博弈的焦点,对全球贸易格局具有重要影响。

整场讲座,钟老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清晰的逻辑脉络,将复杂的海关税收制度与技术操作化繁为简。案例分析、思考题与讨论环节的设置,充分调动了在场学生的参与热情,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本期讲座不仅深化了同学们对海关税制核心技术要义的理解,更拓宽了大家关于税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际税收协调的视野,对于培养兼具国际视野与本土情怀的高层次、应用型税务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感谢钟昌元副教授的精彩分享!

撰稿人:万新

审核人:徐晔,王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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