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晚,陈天祥律师应邀来到复旦大学,为经济学院税务专业硕士的同学们带来了“美国如何通过税法鼓励生育”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宋弘教授主持。
陈天祥,欧华律师事务所华盛顿特区办公室和旧金山办公室律师,2014年于北京大学取得法学学士,2019年于美国乔治城大学取得法律博士,曾在美国联邦破产法院、华盛顿特区税务局、英国卫达仕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美国州税与地方税研究院实习,目前专注于帮助跨国科技公司处理全球扩张中的法律问题。
本场讲座,陈老师依次从婚姻、买房、生子、教育、医疗等方面阐述了美国如何通过税法鼓励生育。
在婚姻方面,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分为个人申报、婚姻双方共同申报以及婚姻双方单独申报,每种申报方式都有其对应的收入档次和税率档次。不同档次的设计体现了美国税法鼓励婚姻双方一方收入高、一方收入低,即鼓励一方赚钱、一方顾家的婚姻模式。
在买房方面,美国首套住房或度假房的贷款利息都可以抵税,且有较高的房贷利息抵税额度,对于抵减时长也并未做出限制,该项规定极大减轻了购房压力。
在生子方面,美国税法对生子的鼓励体现在劳动所得税收抵免和儿童税收抵免,两项抵免额都随着收入增长先上升,达到最高抵免额后持平,再下降。就劳动所得税收抵免而言,婚姻家庭要比个人家庭享有更大的优惠力度。就儿童税收抵免而言,美国前任总统特朗普于2017年签署《减税与就业法案》,将每名儿童的最高抵免额由1000美元提高到2000美元,且极大地提高了享受最高抵免额优惠时的收入区间上限。
在教育方面,美国税法对教育的鼓励体现在“529计划”和房产税。“529计划”规定,存入529教育基金账户的钱用于未来的教育支出,专款专用,期间的投资收益享有减免税优惠,这项计划激励了教育储蓄以及未来的教育支出。再就房产税而言,有42.7%的税收收入可用于公立学校的教育支出,房产税支撑着地方学校的运转。
在医疗方面,美国税法对医疗的鼓励体现在HSA和FSA。对于存入HSA的钱,账户中用于投资的增值部分、从账户中取出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部分,均不用纳税。FSA则是直接从税前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存入该账户,这部分钱不用纳税,但不可以购买投资产品,也必须在一年之内用完。
最后,陈老师就以上几个方面进行了中美比较。他指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不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的方式,对于买房、生子、教育、医疗的鼓励主要体现在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各个项目,扣除额的激励程度相对有限。对此,陈老师提出了未来我国税收鼓励政策可以改进的几个方向,可以提高房贷利息抵税额度并减少抵扣的时间限制,可以设计税收抵免制度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生子的经济压力,亦可设置有税收优惠的投资账户以鼓励个人进行专项的储蓄和支出。
本场讲座在同学们的意犹未尽中圆满结束,感谢陈天祥律师的精彩分享!
撰稿人:白铮
修订人:缪炜
审核人:宋弘,朱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