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1日,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税务专业硕士精品课程《国际税收实务(进阶)》正式开课。上海法学会财税法学分会理事、德勤中国荣休合伙人林绥先生,为复旦师生带来了题为“从‘双支柱’看国际税收实务的走向”的第一课。经济学院税务专硕项目学术负责人杜莉教授主持了本次课程,师生共聚经济学院205教室与线上会议室,开启了新学期的学习。
林老师首先对课程做了简要介绍,这是《国际税收实务(进阶)》课程的第二次开设,在总结去年开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下“双支柱”国际税收规则改革的新进展,授课内容做了许多重要的更新,本学期将有更多的案例讨论,并且将加入国际税收实务中的方法论的探讨,因此他鼓励同学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程学习中来。
随后,林老师详细阐述了“双支柱”国际税收规则改革背后的驱动原因、此项改革的发展演变进程和改革对国际税收实务的影响。他指出,国际税收问题根本上是税基在各个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分配问题,而国际税收规则的变革主要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税源迁徙、各国税制差异带来的矛盾和传统国际税收规则无法适用于新兴数字化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数字化导致的。G20和OECD推出的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的第一阶段(简称BEPS1.0)通过引入国内税法差异协调机制、冲突与争端解决机制、信息透明和共享机制,解决了一部分国际税收中的矛盾问题,但是BEPS1.0没能完成应对数字经济税收挑战的新规则的制定,也没能消除各国税制和税率差异形成的“税收位势差”。被称为BEPS2.0的“双支柱”国际税收新规则,通过构建剩余利润再分配机制(支柱一)和税负差异平抑机制(支柱二),实现了国际税收治理体系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升级”与“迭代”,将对国际税收实务产生深远的影响。
最后,林老师从商业活动、税收规则和税务处理的契合入手和大家共同探讨了国际税收实务中的方法论问题,他指出,理想的情形是三者高度契合,但实际情况往往是三者之间存在不一致甚至脱节,因此只有抓住国际税收实务三环节,即搞清业务事实、搞清适用法规、搞清税务事项,兼顾国际税收实务三主体,即征管主体、纳税主体、中介或顾问,才能更有效率地解决国际税收实务问题。
在接下去三个月的课程中,林老师还将与同学们一起探讨税收协定、常设机构、跨境服务与无形资产安排、跨国经营产业链安排等方面的国际税收实务问题。
至此,《国际税收实务(进阶)》第一课圆满结束。林老师丰富的从业经验和对国际税收问题深入浅出的分析,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期待未来林老师能给同学们带来更多充实而又有趣的课程。
撰稿人:徐佳迪
修订人:缪炜
审核人:杜莉、朱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