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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课堂|王进江:数据分类、应用商业模式及其超额收益法评估

  发布日期:2021-11-11  浏览次数:

11月9日15:00,王进江先生应邀来到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为经济学院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带来了主题为“数据分类、应用商业模式及其超额收益法评估”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资产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杨青教授主持。

王进江,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总评估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从事资产评估二十五年,擅长以收益法、市场法的企业整体价值评估、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房地产评估及咨询等工作,收益法、市场法评估操作娴熟,形成了一套特有的操作方案和流程,并在评估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次课程中,王老师对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分别为数据资源分类及主数据生命周期阶段、数据资产应用商业模式、数据资产价值影响因素及评价量化方法、数据资产预期超额收益及剩余经济寿命确定、数据资产折现率确定及WARA检验、数据资产超额收益法评估案例结果表。

首先,王老师对数据资源的定义、分类和特性,以及主数据的定义、特征和生命周期阶段进行了讲解。主数据生命周期阶段包括产生、整合、存储、发布、维护、使用、归档。

其次,王老师对以数据资产为核心的商业模式进行了阐述,以数据资产为核心的商业模式主要包括:提供数据服务模式、提供信息服务模式、数字媒体模式、数据资产服务模式、数据空间运营模式、数据资产技术服务模式。《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数据资产评估》中列举了数据资产应用场景:金融行业、电信行业、政府的特征。数据应用场景可分为横向和纵向角度,其中,横向角度包括电子商务、电信、金融等领域,纵向角度包括精准营销、数据风控、决策支持等方面。老师指出,数据资产应用企业的关键,在于如何利用内部和外部数据提升应用场景的业务价值。

随后,王老师对数据资产价值影响因素和量化方法进行了讲解,并将数据资产价值影响因素评价量化维度划分为基础、效用、技术、密度、容量、应用六个维度。此外,老师还介绍了数据资产预期超额收益的计量方法以及AHP法确定组合无形资产中各自权重的应用。在数据资产剩余经济寿命的确定方面,王老师提出需要考虑法律保护期限、相关合同约定期限、数据资产的权利状况等因素。

最后,王老师详细地介绍了数据资产折现率、TAB确定方法。对于TAB考虑情形和存在的问题,老师认为,无形资产税前折现率≠无形资产税后折现率/(1-所得税率T)。此外,老师对WARA检验的可行情景进行了讲解,并与实务相结合,提出了WARA检验的建议。最后,王老师还介绍了数据资产超额收益法评估的案例,加深了同学们对于超额收益法评估的理解。

本次讲座加深了同学们对于数据分类、应用商业模式及其超额收益法评估的理解,也带来了很多启发。感谢王进江先生的精彩讲座,期待再一次听到王进江先生的分享!

撰稿人:路雯琎

修订人:缪炜

审核人:杨青,朱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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