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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刘佐研究员应邀讲授税务实务课程

  发布日期:2013-06-06  浏览次数:
2013年5月30日,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刘佐先生应邀为税务专业的同学作了题为“我国税制改革最新动态”的主题讲座。刘佐先生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担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在中国多所著名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同时也是复旦大学税务硕士校外导师。
 

杜莉副教授(右一)在介绍嘉宾刘佐先生(左一)
 
此次讲座主要分为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分析中国税制改革的前沿话题,在第二个环节,刘佐老师与在座师生进行了长时间的互动交流。在第一个环节中,刘佐老师用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紧凑而又详实地为同学们介绍了过去五年的中国税制改革之路及未来展望。他首先指出,在过去的五年中,中国税制改革有三大重要进展:内外税制的统一;主要税种的改革;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其后,刘佐老师详细介绍了这三大进展的历史背景以及最新动态。
他讲到,内外税制的问题是在改革开放后逐渐形成的,然后又逐步统一。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公有制占主体,私有制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没有外资。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引进了大量的外资,一系列税收问题也随之而来。比如,外资企业的销售要不要征税,外国企业的利润要不要征所得税。在当时,国有企业的利润是上缴的,对集体企业利润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又较为落后,两种模式都不适用于外资企业。在此背景下,我国从1980年开始建立涉外税收制度,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措施的出台,对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引进外资及外国企业的技术与人才,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和内资企业的快速发展,内外税制不统一也逐渐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对外资企业给予太多的税收优惠就不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所以在1994年以后就逐步启动了内外税制统一的改革。94年以后在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逐步实现了内外统一。2003年以后,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启动,步伐加快,到2008年,随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公布与实施,内外资税法正式统一。内外资税法的统一对营造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促进我国经济的增长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其后,刘佐老师详细介绍了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消费税这五大税种在过去五年中主要的改革路径。增值税在过去五年中改革的最大亮点就是实现了从生产型增值税到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以后,购买机器设备时所缴纳的增值税可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消费税的改革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是把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税大幅度降低,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大幅度提高;第二是配合成品油的税费改革,把原来计划中开征的燃油税并进了消费税;第三个改革措施是提高香烟的消费税。消费税的改革在促进节能减排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企业所得税的改革的在前面已有所提及,刘佐老师指出,在内外税制统一的过程中,内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差距逐步减小,为内外资企业营造出一个相对公平的税收环境。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他认为过去几年的改革可用一句话概括——“动静很大,动作不大”。所谓“动静很大”指的是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法则频繁修改,而关键部分的真正改革“动作不大”。营业税方面最主要的改革体现在最近一年的“营改增”试点。刘佐老师认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应该大刀阔斧一步到位,不需要再在很多城市试点,因为进程太慢,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税收收入方面,他指出,近几年来税收收入有了持续较快的增长,一方面是总量的增长,另一方面是结构的优化。过去5年的税收总额分别跃过了5万亿、7万亿、8万亿和10万亿大关。在结构方面,地方税、中央税和共享税呈橄榄型分布,逐渐趋于更合理的分布。在税收收入增长的同时,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谈到对未来税制改革的展望,刘佐老师结合十八大报告的内容主要提出了以下几方面的观点:第一,要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第二,要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保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第三,完善地方税体系。最后,深化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和税费改革。
此次讲座,刘佐老师认真梳理了过去五年我国税制改革的脉络,数据翔实,结构清晰,让同学们对中国税制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在提问环节,同学们也非常踊跃,纷纷就税制改革方面的话题与刘佐老师进行讨论与交流。大家也认识到,中国的税制改革依然存在一系列问题,任重道远,需要同学们继续努力,为我国税制改革与创新,为营造良好税收环境贡献力量。
 
撰稿、摄影:张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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