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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选课指南

  发布日期:2024-08-26  浏览次数:

一、适用对象:经济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研究生新生在入学之后,应认真阅读《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习和申请学位基本文件选编》,学习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了解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其中,《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复旦大学学术规范(试行)》、《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复旦大学研究生课程和教学管理规定》、《复旦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尤其重要,需要重点参阅。同时,还应认真阅读经济学院关于研究生培养的相关文件(另行通知),并遵照执行。

三、根据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在学期间的培养计划(其中包括课程学习计划),按照培养计划选课。

四、学位公共课。

1、政治理论课必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完成。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需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修读经济学院开设的“中国经济概论”(MAST612160)课程。

2、第一外国语在第一学年完成。符合复旦大学第一外国语课程(英语)免修条件的学生可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课程(英语)免修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申请第一外国语课程免修,具体通知请见迎新系统。不符合申请条件或申请免修不通过的同学需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修读经济学院开设的“商务外语”(MIB620006)课程。

3、留学生第一外国语课程为学校研究生院开设的一门4学分高级汉语课程。

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在入学后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修读。最后一个学期(即将毕业申请学位的学期)不能选课。

六、硕士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已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所有修读课程成绩合格,其中学位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 2.5(专项除外)。

七、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选课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周二)10:00至2024年9月16日(周一)10:00,网址为http://yjsxk.fudan.edu.cn/wsxk。

八、补充说明。

1、金融、资评专业部分学位核心课程已在后台设置选课权限。属于某方向学位核心课程的,先保障本方向学生选课(提醒:相关方向学生根据各自培养方案要求,务必于8月28日上午10点前完成学位核心的选课任务)。8月30日上午10点开始再放开权限供金融其他方向和其他专硕项目学生选课。

2、不允许跨班选课,请务必按照课程所标示的班级选择。

3、选课系统关闭之后不接受各类调课、补选或退课等方面申请。

4、如本说明与研究生选课系统中的说明不一致,以本说明为准,或电话咨询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021-65642870)。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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