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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课堂|汪海粟:资产评估准则、行业监管制度与评估师专业责任

  发布日期:2025-03-04  浏览次数:

3月1日下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价值研究中心主任汪海粟教授应邀来到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为经济学院资产评估专业硕士的同学们带来了“资产评估准则、行业监管制度与评估师专业责任”主题实务讲座。本次讲座由普华永道中国资深合伙人、复旦大学资评专硕教指委委员陈少瑜先生主持。

汪海粟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价值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知识产权无形资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会长。2001年至2012年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学院院长。长期研究工业经济、国企改革、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和中小企业问题。主持并完成与上述研究领域高度相关的三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数十项省部级和企业横向科研项目。著有《社区合作经济论》、《城镇集体企业产权研究与资产评估》、《中国公有企业制度创新》、《多元混合—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由之路》、《国有无形资产资本化问题研究》、《信息失衡与无形资产减值分析》、《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蓝皮书》系列等著作十余部,译著《国有企业组织结构研究》一部,主编了国家“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重点教材《资产评估》等四本教材,另在《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中国资产评估》、《Journal of Small Business and Enterprise Development》等国内外专业刊物发表文章一百三十余篇。

作为资产评估领域的深耕者,汪教授结合自身丰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深入剖析了程序性准则、监管制度与专业责任的关系,为同学们带来了深刻的见解。

首先,汪教授以武汉话开场引出“做学术研究和从事评估实务,都要尊重个性、鼓励创新”。他提出了与程序性准则相关的三个关键词:规律、规制、规则。汪教授指出,资产评估行业的产生并非偶然,而是市场经济深化和专业化分工的必然结果。随着内部人控制和信息不对称的加剧,专业资产评估的需求应运而生,这正是市场规律作用的结果。

在讲解“规律”时,汪教授从资产演化的角度出发,指出在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过渡中,以制造业为代表的企业资产出现了三个演化态势:一是生产过程的资产化,现代企业在生产产品的同时形成具有价值但未必被会计报表反映和计量的无形资产。所以企业具有消耗有形资产,借以形成无形资产(专利、客户、商誉)的经济特征;二是费用的投资化,对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研究表明,企业的技术类无形资产与研发费用高度相关,而市场类无形资产与营销费用高度相关;三是资产结构的轻型化,相对以机器和机器体系为主要生产手段的传统制造业而言,知识经济时代的企业出现了制造与服务交织、技术产品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交织的特征,同时也诞生了以轻资产和软资产为核心资产的新兴企业。

接着,汪教授进一步阐述了企业生命周期的演化规律。他以科技企业为例,指出:初创期要求个人无形资产股权化,创业股东将满足产权清晰要求且具有比较优势的个人无形资产投入公司,通过投资协议和企业章程,使股权比例成为个人投入资产的一般等价物;成长期要求股东个人无形资产企业化,创业股东需将具有比较优势的个人资产转换成有竞争能力的公司技术和公司产品,进而呈现出创业股东分享个人专有无形资产,借以形成公司共有无形资产的特征;成熟期要求公司无形资产资本化,基于已经形成的以无形资产为基础的企业信用,该类企业能够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的方式获取或利用外部资源,也就出现了以转让和增发公司股权的行为;衰退期尤其需要关注公司内部无形资产的隐性私有化现象,企业员工由公司背书的经验和关系随其在该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岗位晋升递增,组织间的信用关系逐渐演化为不同组织内部成员间的信任关系,这两种关系的演化既有可能导致双赢,也有可能导致双输。资产评估行业需要为企业应对以上变化,提供包括无形资产尽职调查和价值分析在内的专业服务。

在谈到“规制”时,汪教授认为,促进人们尊重规律,科学行为的规制应该与时俱进。他以国有资产流失为例,深入探讨了有关国有资产流失界定的问题,强调了存量国有资产与增量国有资产的关系。指出,在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过程中,应该对其规范对象的存续规律有充分的认知,比如以事实判断为核心的专业审计,与以价值判断为核心的资产评估就存在明显的专业差异,相关法律应该反映这些差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有关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最后,汪教授对“规则”进行了详细讲解。他认为,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是规制的具体化和专业化,制定行业规则必须清楚行业的基本特征。资产评估是针对经济活动需要,对模拟条件下资产特定价值的专业判断,旨在为委托方提供决策参考依据的专业活动。是在有限信息、有限能力和有限时空下对委托方克服决策信息不对称和构建第三方制衡机制的专业服务,其结果通常是委托方决策的参考依据之一。汪教授还特别强调了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的共性,指出这些方法都必须遵循结构原则、比较原则和预期原则。汪教授联系自己2020年前后参与国际资产评估准则的实践总结道,制定准则应该在跟进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的同时,注重评估执业的专业性、创造性和可操作性的内在需求。

在互动环节,汪教授与同学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解答了关于资产评估、程序性准则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在场师生纷纷表示,本场讲座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深了他们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理解,也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指导。

感谢汪海粟教授的精彩分享!

撰稿人:张潇月

审核人:蒋祥林、杨青、王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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