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下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第81期实务模块课程在经济学院205室如期举行。本次课程由李云先生主讲,主题为“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法律实务”。
李云先生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与建筑、证券与资本市场及争议解决等。同时担任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北京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专家等。
李云先生以其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经验,运用一些具体生动的案例,全面详细地为学生们讲述了保险资金投资于养老地产的各方面,令同学们获益匪浅。
业务需求、机构和主力
李云先生首先介绍了保险资金投资于养老地产的大背景,他简练地概括为“三个三”。首先是“三大需求”,包括保险资金投资需求、养老产业发展需求、房地产行业发展需求。其次是“三大机构”,即保险资金进入养老地产行业所需要的监管机构,包括保监局,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划定红线;民政局,规定养老地产行业的设立与运营;住建部,规范房地产的开发流程。最后是“三大主力”,即保险企业、央企和传统房地产行业。为了让学生进一步了解房地产行业,李云先生用精炼且形象的语言概括了房地产的开发流程,共分为四部分。第一是基础建设程序,包括土地使用权、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和房产证的获取;第二是两架马车,资质准入和招投标流程;第三是3个主体,包括发包人、承包人和工程咨询单位;第四是4项制度,包括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法规、路径、挑战和机遇
李云先生随后讲述了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的四大方面,即法规、路径、挑战和机遇。在法规方面,他指出法律不仅仅是对行业的规范,同时也对行业起到了引领的作用。他介绍了保险资金投资的相关法规,包括《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方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关于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造保险资金运作比例监督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在路径方面,他不仅介绍了相关的投资方式,还严谨地指出了各种投资方式运用的限制与投资范围,并说明了投资禁区。第一、不得投资开发或者销售住宅;第二、不得投资设立房产开发公司;第三,不得自行开发建设投资项目;第四,不得以养老地产为名,开发和销售住宅。在挑战方面,李云先生指出主要是概念的界定不明确,投资风险有跨界风险、合规风险、运营风险等。
课程最后,李云先生指出,虽然目前还存在各种问题,但进步的大趋势是不会变的。他鼓励同学们要把握机会,努力学习,并且关注国家大政方针,要有宏观视野,为今后金融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次实务课程,李云先生以其独到的见解和睿智的风范,通过大量的真实事例和经历,为同学们讲授了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地产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同学们对这些方面的专业知识得以进一步加深理解、增长知识。
(包蕴琪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