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日,由经济学系主办的“转型与发展系列讲座”第55期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的主题是“There Will Be Killing: Collectivization and Death of Draft Animals”。论坛由经济学院兰小欢助理教授主旨发言,经济系主任张晖明教授、陈庆池教授、车嘉华教授、王弟海教授、副主任高帆副教授等老师及经济学院的同学们出席了此次论坛。兰小欢助理教授围绕自己与陈硕副教授合作的工作论文从三个层面发表了自己对本期论坛主题的见解。
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1955年7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召集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做完报告《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后,中国开始大力推进建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下简称“高级社”),1955年底加入高级社的农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1956年底该比率达到了88%,1957年底该比率达到了96%。高级社对社员私有化的土地实行无偿转为集体所有,社员私人所有的役畜、大农具和非农业工具有偿转归集体所有,其办法是按当时当地正常价格定价采取分期偿还方式(一般为三年)。高级社不同于此前发展的农业生产互助组及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的规模大(平均规模为约250户农户),且取消了资本付酬及劳动付酬。高级社的建设发展改变了中国农业中的生产关系,也是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私有产权的转换(涉及到5亿农民)。现有研究对农村私有产权集体化问题的着重点主要在产权转化对生产力的影响,发现集体化后粮食产出确实下降了,并将之归因于农民在集体化后缺乏生产积极性,兰小欢助理教授则认为其作用被高估了。兰小欢助理教授着重于研究集体化与役畜存栏数之间的关联,推测在发展高级社集体化的进程中,各地役畜的数量会不断减少,试图用第一手的经验数据证实这一事实,并从产权角度出发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试图证明农民私有产权被削弱导致役畜存栏数的下降,进一步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粮食产出的下降。
其次,讲述了具体的研究方法。兰小欢助理教授以中农土地占全部农民土地的比例作为集体化变量,由于中国南北方的历史沿革不同,南方大地主及佃农较多、中农比例较少,北方的中农则占比重较大,可推测北方的平均集体化程度会大于南方。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改革的施行,导致地主、富农、中农对私有产权的意识不同,中农对自有资产的保护意识会更强烈些,兰小欢助理教授推测中农对加入高级社的抵制会更强烈些,并认为中农人数越多的县,抵制情绪会越强烈,中农会更不满意将自有资产上缴集体,更易私下将役畜进行买卖以期获得更大的个人收益,故而使得役畜存栏数减少。兰小欢助理教授推测集体化程度越高的县,其役畜存栏数的减少也会更剧烈。论文使用数据来自于从全球各地搜集来的中国各省统计年鉴、县志等。最终数据覆盖了6年时间(1952年-1957年),涵盖了中国71%的县、77%的农业人口,具体包括了:役畜存栏数、农业人口、土地、粮食产出、洪水及干旱等。兰小欢助理教授使用DID估计方法,取役畜存栏数的自然对数作为被解释变量,与集体化变量、年份虚拟变量、县域控制变量及其他控制变量构建回归方程。最终的实证结果证实了此前的假设,控制其他变量的情况下,5.4%的役畜存栏数的减少可以归因于集体化。学界认为役畜存栏数量的减少还有可能是“农业机械化”及“公地悲剧”导致的,对此,兰小欢助理教授运用模型对其进行了验证,结果表明其效应并不显著。兰小欢助理教授还发现5.4%的粮食产出的降低可以归因于集体化。
最后,对论文进行了总结。兰小欢助理教授指出,过于草率的推进集体化导致农民对私有产权被剥夺产生了抵制的情绪,为了减少集体化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农民将自有役畜进行买卖导致了役畜的死亡,役畜的减少近一步导致了生产力的下降,从而对粮食产出的减少负有一定的责任。
兰小欢助理教授主旨发言结束后,老师们对兰小欢助理教授的研究数据及方法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及建议,兰小欢助理教授一一解答了老师们的问题,论坛在一个半小时后圆满结束。
(黄丽璇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