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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与发展系列讲座第53期:Accountability from Cyberspace? Scandals Exposure on the Internet and Official Governmence in China

  发布日期:2016-04-26  浏览次数:

2016年4月19日,由经济学系主办的“转型与发展系列讲座”第53期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的主题是“来自网络的问责?——互联网丑闻披露和中国官员治理”。1994年4月,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此后我国网民数量不断攀升,于2008年跃居全球第一且仍在不断增长中(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近年来,不断有官员丑闻经互联网络曝光,然而被曝光丑闻的官员此后的仕途发展却大有不同,一部分官员在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后,牵出其不法行为最终落马或得到程度不同的惩治,一部分官员在丑闻事件平息后并没有受到影响。该如何看待互联网丑闻披露对政府问责官员的影响效应?论坛由经济学院陈硕副教授主旨发言,陈教授围绕自己近期的一篇工作论文从三个层面发表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见解。

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及理论意义。2003年,“孙志刚事件” 让收容遣送制度废止,救助管理办法最终出台。从博客举报山西娄烦溃坝瞒报事件,到论坛发帖披露江西省新余市 “出国考察门”,再到微博曝光“表哥”,揭露“房叔”……网络监督成为一种常规化监督手段,逐渐变成了中国网民参与政治的渠道,网民意见开始影响国家层面和各级政府的决策。中国政府对官员的问责制度主要分为正式问责及非正式问责,其中正式问责是指触犯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导致的问责,而非正式问责则是除正式问责外事项导致的问责。由互联网丑闻披露导致的政府对涉事官员的问责属于此类。学界关于互联网丑闻披露对政府问责官员的影响的研究主要局限于对具体案例的研究。一些定量及案例的证据表明网络丑闻披露促进了政府对官员的问责并且甚至会触发制度的改进,然而仅仅聚焦具体事例的研究将无法测度社会媒体对政府问责制度的系统效应。我们也应注意到一些网络丑闻的涉事官员并没有受到惩治,这其中的差异似乎不是偶然性可以解释的,是否是政府策略导致的呢?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学者进行系统的研究,具有较大的理论及现实意义;其次,讲述了具体的研究方法及结果。论文研究主要针对互联网丑闻披露对政府问责官员的影响,使用数据来源于从中国最主流的网络社交平台微博上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即时微博中随机抓取的2000多万条微博,从中通过机器学习技术及人口筛选,创建了包含443条纪录政治丑闻微博的数据集,计算该相关微博的转发量以估量该政治丑闻的传播程度(网络在线讨论规模)并测度其对政府官员问责效应的影响程度。考虑到网络披露的异质性,官员丑闻被分为四类:经济犯罪(例如受贿、挪用公款及非法收受回扣)、渎职、性丑闻及不当言行,以考察不同类型网络丑闻披露的不同效应。基本估计表明,更广泛的转贴会导致对涉事官员更严重的惩罚及政府更快的回应——1标准差转贴增长会导致惩罚程度加重20.7%,政府在一月之内回应丑闻的可能性也会因此增加7.8%。这表明广泛的公众关注会推动政府通过迅速回应并采取措施平息社会愤慨以使公众的预期得到满足。考虑到不同丑闻的严重程度,控制经济犯罪丑闻的金额及性丑闻披露方式,处理后结果依然稳健。考虑到模型的内生性,引入日降雨量作为网络在线讨论规模的工具变量,结果印证了基线估计。对丑闻异质性效应的测度进一步巩固了论点,聚焦更多关注度的涉事官员将会受到更严重的惩治:1标准差转贴增长会导致对因性丑闻、不当言行涉事的官员的惩罚程度分别加重1.68、1.12,经济犯罪情形下为1.05,对因渎职涉事官员则不显著;此外,1标准差转贴增长会导致性丑闻、不当言行案件获得更快的政府回应几率分别为1.13及1.17,经济犯罪情形下为0.67,对因渎职涉事官员依然不显著。结果表明,中国政府确实利用社会媒体测度公众不满程度并监视下级官员。最后,对论文进行了总结。一方面,论文对社会媒体及政府治理之间因果关系研究采用了来自中国的第一手系统性的经验证据,且结果表明政府确实有策略地应对负面信息:除了政府和法官常见的量刑因素,对涉事官员的惩治程度及政府回应速度也会受到公众关注影响,而对社会公众需求的回应将会加强官员治理的合法性;另一方面,论文对近来很热门的关于非正式制度对提升政府治理质量的作用也会有所启发。结果表明可将其视为一种非正式制度的“草根阶层”的网络发声,创造了一种新型监督政府问责制度的方式。

经济学院经济系张晖明教授、车嘉华教授、王弟海教授和周宇助理教授等老师参加了论坛并进行了讨论。论坛在两个小时后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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