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6日13:30-15:00,在经济学院710会议室,来自上海外贸学院的孟大文博士报告了他和田国强教授合作的论文” Nonlinear Pricing with Arbitrage: On the Role of Correlation”,讨论的是机制设计中的合谋问题。这既属于机制设计理论的前沿,也有利于我们理解中央政府防范地方政府帮助企业合谋等广泛的社会现实问题。讲座由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钊教授主持,陆铭教授、姜建强老师以及经济学院的部分学生参加了这次讲座。
首先,孟大文博士介绍了机制设计理论在这个领域前人的研究成果。Cr´emer和McLean(1985,1988)证明。当风险中性的代理人存在类型相关且不被有限责任保护时,委托人可以设计出机制完全抽取代理人的信息租金,从而达到最优配置(First best)。Laffont和 Mortimort(2000)假设委托人可以设置代理人之间信息交流的成本,证明了以下结果:如果代理人之间类型是独立的,代理人的信息交流不会改变在此信息不对称结构下的次优配置,即合谋可以被无成本的防范;而当代理人之间类型是相关的时候,本来能满足CM完全抽租定理达到的最优配置(First best)将被合谋所破坏。Che 和Kim (2006)进一步将LM的工作一般化,他们证明,如果代理人类型不相关、代理人数目n>3、或者n=3,但是代理人类型可能性至少有两种,而且合谋方式任意的情况下,合谋不会改变次优的结果,也即合谋能被误成本的防范。
孟大文博士和田国强教授的论文讨论了在代理人类型相关时,套利这种合谋方式对机制设计的影响,这是对CM(没有考虑代理人类型相关)和LM(没有考虑套利)工作的进一步扩展。同时,他讨论的是两种代理人有两种类型的情况,这是对CK模型的补充。他们发现:当代理人类型弱正相关时,委托人不给代理人设立套利成本约束会严格降低他的利润,此时套利不能被无成本防范;当代理人类型弱负相关时,委托人不管是否给代理人设立套利成本约束,他的收益是不变的,即套利能被无成本的防范。同时,他们证明,当代理人类型从相关到不相关时,委托人设立的机制是不连续的。
最后,孟大文博士与陈钊教授、陆铭教授、姜建强老师以及经济学院的部分学生就该模型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