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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学系列讲座第203期:关系对农村收入差距的贡献及其地区差异:一项基于回归的分解

  发布日期:2009-05-07  浏览次数:

2009年5月5日下午13:30-15:00在经济学院710会议室,来自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赵剑治报告了他与陆铭教授合作的一篇论文,题目为“关系对农村收入差距的贡献及其地区差异——一项基于回归的分解”,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陈钊教授主持,吴建峰老师以及经济学院的部分学生参加了这次讲座。

赵剑治同学从选题的背景开始讲起,解释了本文研究的动机。已有研究表明社会网络(社会资本)对农民的福利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从而被定义为“穷人的资本”,但中国具有特殊性,社会网络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根据Stiglitz(2000)的研究表明,社会网络对福利的作用在社会的发展中成倒U型,即在社会的早期,对人民的福利有促进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非正式的制度渐渐地被正式制度,如法律等等所代替,从而作用较小。本文的研究动机为在中国,社会网络是否对人民的福利有促进作用?如果是,感觉上对富人的促进作用将大于对穷人的作用,那么社会网络将会促进我国的收入不平等问题。本文集中研究我国的社会网络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

本文主要的研究方法为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之上,将影响收入不平等的因素都考虑进来,包括社会网络,建立回归方程。在回归方程的结果之上,通过夏普里值分解法,将影响收入不平等的因素所占比例计算出来,然后比较各因素对收入不平等的作用。数据来源为复旦大学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研究中心《2003年中国农村调查数据库》,赵剑治同学将调查数据中农村家庭在城市和当地镇政府的亲友数量以及每个家庭礼品支出占家庭日常支出的比重来衡量社会网络。使用的回归方程为半对数回归方程,解决了常数项对收入的影响。样本分成两组,东部组合中西部组。

本文的数据显示,回归方程能解释80%收入差距,在能被因素解释的这一部分,村哑变量解释了收入不平等50%左右,而对农村居民而言,关系能够显著地提高家庭收入,而且居民之间关系的不平等对于收入差距的贡献达到12.1%,排在村庄特征、非农就业和教育等变量之后。该研究还发现,关系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在市场化程度更高的东部地区,它对于收入差距的贡献反而越大。

报告之后,部分同学就本研究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与赵剑治同学进行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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