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新生入学并处理完相关事务之后,按照如下程序,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统一完成注册事务。
1、按照学校下发录取通知书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入学报到。
2、核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入学通知书、身份证等重要证件材料。
4、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学籍信息”,并上传电子版一寸标准照片。
6、统一提交填写完毕的一证、三表、三卡等学籍档案表格,经核对无误后,才可注册。
7、我办审核完有关材料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统一注册,并下发校徽、学生等材料。
1、学期末,我办统一下发新学期研究生注册、选课事务的通知,告知注册的注意事项。
2、在规定时间内,所有研究生老生本人亲自至经济学院提交学生证,以便及时注册。
3、因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同学,请按照如下办法处理:
规定时间内未注册、开学初第一周三天之内(以下发的校历卡为准),可以完成注册事务者,携带个人学生证以及请假条(A4纸张手写或打印,并需导师或系主任签字方有效),至我办(315房间)注册。
开学初第一周三天之后、至第二周结束,仍未完成注册事务者,请携带学生证以及个人请假条(A4纸张手写或打印,并需导师或系主任及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老师签字方有效),直接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127房间)办理有关手续。
4、以“联合培养”等形式出国交流并已返校的同学,需要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办理学籍变动(复学)手续;打印出的学籍变动申请表,由导师签字后交至我办。由我办处理完毕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后,统一完成注册手续。
5、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未注册者,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条等条款处理。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