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学位 / 培养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若干举措

  发布日期:2011-07-01  浏览次数:

(2011年6月9日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别是切实贯彻落实好2009年3月专门召开的学院研究生教学改革会议精神,学院决定重申研究生教学管理方面的若干措施并加以必要的调整完善。除特别注明者外,本《举措》自2011级研究生开始实行。

一、加强硕士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措施。

1、取消硕士生的论文发表要求,但是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采取措施,以鼓励学生在核心杂志正刊上发表论文。

2、扩大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范围,所有当年需要答辩的毕业论文按照统一时间节点上交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从中抽取不少于30%的论文送至校外进行盲审。对于盲审中出现异议等问题,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国留学生(EMA、中韩双学位项目等)、专业学位的硕士学位论文,暂不列入上述盲审范围。硕士论文的盲审,自2012年毕业生开始实行。

3、硕士学位论文在送校外盲审前,先组织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测,采用“中国知网”检测系统,如果发现文字复制比例超过30%,则必须进行盲审,且必须在两周内修改后再次提交检测,如果依旧不能通过则须推迟毕业。

4、硕士论文答辩时,采取严格的导师回避制度,导师不能参加该场答辩小组。

二、加强博士生培养质量的若干措施。

1、招生环节:为改善博士生生源质量,鼓励招收全日制学生,对于导师每年招收的第一个博士生的培养费统一由学院承担;同时,博士生统一按照专业来招生,新生入学后再申报导师。

2、课程环节:第一,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都作为各专业的共同必修课程;第二,对于上述基础课程,由相关教学小组讨论确定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期末考试,统一资格考试;第三,完善课程教学体系,以青年教师为主要力量,尽快形成涵盖经济学主要核心内容、与国际前沿基本接轨的较为完整的研究生主干课程体系;第四,必修课程中引入得力的助教制度,由985平台的博士后及硕博连读班高年级同学担任助教。

3、资格考试环节:第一,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三门课程都列为资格考试科目;第二,建立资格考试题库制;第三,规范资格考试流程,每个学期组织资格考试一次,安排在每学期开学第二周,如不能通过则参加下一次资格考试;第四,必须资格考试全部通过后才能进入论文写作环节,资格考试是否有补考次数限制由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

4、学术报告制度环节:第一,充分发挥现有教师自发组织的、较为稳定的研讨小组(不少于每月2次)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以此为基础将学术报告制度落到实处;第二,要求博士生在就读期间至少在上述研讨小组或校级以上的博士生论坛、全国性重要学术会议中进行学术报告一次;第三,学术报告的认定以研讨小组每个学期末报送的清单及相应学术会议、论坛的日程清单为准;第四,博士生自由选择研讨小组,鼓励研讨小组积极吸收博士生参与,但是研讨小组不承担必须要为博士生安排学术报告的义务;第五,鼓励更多老师开设研讨小组,逐步建立涵盖各学科的研讨小组体系。

5、开题报告环节:第一,必须严格根据流程要求进行文献综述的考核,文献综述通过后才能进入开题程序;第二,在每年的11月20日及5月20日前提交文献综述,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测与盲审双重评测,其中文字复制比例超过30%者按盲审不合格处理。

6、论文发表环节:将博士发表论文要求由3篇改为在核心杂志正刊上发表2篇,或者是在权威杂志正刊上发表1篇,论文署名要求以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7、论文预答辩与答辩环节:论文在预答辩前进行相似度检测,通过后才能进行预答辩;博士论文答辩由系所统一安排组织,答辩组成员必须是这一领域内的专家。

8、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处理。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2011年7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