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基本规则
1、团学活动、班级活动资助、毕业活动、迎新活动、搬家军训、奖勤补助、慰问等工作涉及财务事宜,特归纳整理此条例以规范工作,提高效率。
2、坚持“预算—审核—消费—报销—入账—支款”的财务模式,依照“学生-负责人-副书记-负责人-学生”程序。
l 学生活动大额支出在学期初作出预算,提交主管老师审核。未经预算,一律不予批准;
l 每月报销必须提供支出明细帐单和相应数额原始发票;
l 每笔帐目都必须登记“财务流水账”;
3、提交报销或采购申请5-10个工作日后,来经济学院310办公室领取钱款、支票、转帐单、或采购礼品等。
二、财务支付方式的类型
1、小额预算开支:垫付消费—事后提交发票报销—领取报销钱款。
2、大额预算开支(单笔超过1000元):需向主管老师提出申请,决定具体的支付方式。
l 赊账消费—事后凭发票,直接进行银行转帐,须提供开户银行、户名、银行帐号;
l 借支票—事后及时提交发票,进行冲账;
3、校内各部门消费:需向主管老师提出申请,及时提交事由与所需款项,通过校内经费本开“转帐单”;校内部门的发票一律不能报销。
4、慰问品需向主管老师提出相应的采购方案,由学院310室统一购买领取,或经同意后由学生干部负责采购。
三、发票报销的具体规定
1、提供发票,实报实销。收据不作为报销凭证。原则上不允许用餐饮等发票抵作学生活动发票。
2、每笔报销中所有发票必须由经手的学生干部、团学联主席在发票背面签名“背书”;并制作发票明细清单,按照发票的“实际事由”进行归类,报销仅限四类发票:
l 交通费(超过100元的交通费,必须写明出发点与目的地;发票不能连号);
l 餐饮费与食品(餐费需事先报预算,不超过50元/人。需提供就餐人数及就餐人姓名;每次报销的餐费不超过1000元);
l 书(发票背面需写明书名,单张发票金额不超过500元,书票类无论金额大小均需要附购书清单明细);
l 办公用品(发票背面需写明详细办公用品的名称、数量与用途);
l 慰问品(发票背面需写明详细名称、明细单、购物小票、数量与用途);
3、发票的开立单位必须是“复旦大学”,一律不允许报销“个人”发票。
四、学生酬金支付
1、需由主管老师提出建议名单与金额,或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发放。包括:勤工俭学、经济困难学生应急基金、献血补助、搬家补贴等酬金。
2、支付方式为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或一卡通,需学生提供学号;一般2周后到帐。
3、学生勤工助学补助:一般按21元/小时的工作量计算,特殊项目另行按标准计算。
4、学生临时应急补助:本科生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填写《应急补助申请表》(经院网站下载),由辅导员审核并签字后交至学院审核;研究生填写《复旦大学研究生意外/突发事件应急困难补助申请表》。学院根据每位申请者的实际困难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额度不超过2000元。应届毕业经济困难学生如果赴外地找工作,也可根据实际路费给予一次性补助。
5、献血补贴:每年11-12月,宣传动员,做好后勤保障。学院补贴每位献血学生300元饭贴,学生自行去食堂加款机领取;另补贴每位献血学生10元献血慰问品补贴,按照班级实际献血人数,先购慰问品后报销。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销、实报实销。
6、其他酬金按照相应规定核发。
五、其他
1、学生科创资金、暑期实践资金:学生本人凭团委下发的科创资金、暑期实践资金领取单到经济学院707室学生工作负责人处领取相应资金的经费本转帐单,凭发票及转账单自行去复旦大学财务处(综合楼一楼)报销。
2、辅导员手机费报销:每学期初收集上一学期5个月的帐单,每月最多报销150元,实报实销;并准备对应数目的发票(餐饮或出租车、买书等),填写学院报销凭证、发票清单。经审核后,学院财务室报销。
3、学院对于本条例以及未尽事宜具有修订、解释权。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