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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与发展”系列讲座一——复旦大学经济学系学术论坛

  发布日期:2011-04-01  浏览次数:

2011年3月29日15:15-17:00,经济学系在学院514会议室举行了学术研讨会,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我们知道什么”,会议由经济学系副系主任高帆老师主讲,经济学系各位老师以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高帆老师围绕中国当前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从四个部分进行了报告:

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背景分析。在理清了若干概念和事实之后,高帆老师从多个角度解析了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质、动因、特征和性质,指出流转的实质是要素配置效率提高及分配结构合理化;动因是农村土地“撂荒”以及农民市场议价能力劣势等;特征是发展快速、区域落差、政府主导;绩效则表现在农民收入增长和来源结构多元化等。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对家庭联产承包制在新时期的发展和完善。

第二,现实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高老师对目前法律和政策文本中规定的五种流转方式做出了罗列、比较和总结,并分析了每种流转方式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指出法律和政策文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罗列具有模糊性,且文本中流转的基本原则在现实执行过程中往往存在偏差,无论从流入方、流出方还是从流转对接过程的角度看,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依然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诸多问题的成因。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若干问题,高老师从主体、目标追求和土地配置影响力的角度出发,分别探究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户的行为方式,指出中央政府追求土地的社会功能、地方政府追求土地的经济功能、而农户追求土地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且不同主体对土地资源配置的态度和能力存在着明显差异,由此土地承包承包经营权流转很难同时实现多元主体的多重目标追求。

最后,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努力方向。高老师指出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两个努力方向:一是凸显土地的社会功能,但这需要对地方政府的经济功能进行约束并对农户的经济功能予以补偿;二是凸显土地的经济功能,但这需要对中央政府和农户的土地社会功能进行有效接替。在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后者应成为方向性选择,但在操作中应渐进式剥离土地的附加功能、优化土地的产权主体和权能结构、降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成本的降低、促使地方政府在流转中的行为合意化。

在高帆老师报告结束后,李慧中老师、张晖明老师、严法善老师、马涛老师、焦必方老师、封进老师、尹晨老师、周翼老师等围绕相关主题进行了讨论,主要包括:从典型地区(安徽、山东、江苏、重庆、成都)的比较中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充分认识“人民公社”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成员影响;目前土地产权制度与法规政策存在的矛盾。高帆老师最后做了回应和总结。本次研讨会在热烈讨论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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