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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与发展系列论坛”第78期:环保改革:何去何从?

  发布日期:2018-01-25  浏览次数:

2017年12月19日,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成功举行了第78期“转型与发展系列讲座”。本次论坛邀请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老师做了题为“环保改革:何去何从?”的报告。报告由经济系主任张晖明教授主持,经济学院的王弟海教授、陈硕教授、周宇老师、高虹老师等多位老师,以及众多同学们参加了此次报告。

李志青老师首先向大家介绍了近期的几项主要环保改革措施。李老师提到近几个月来,全国范围内多项环保改革措施密集出台。报告当日,电力产业首先纳入的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了,11月27日福建省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12月9日“防止污染”在政治局会议上被列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而在未来的2018年,环境保护税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也会被逐一的执行起来。这一系列改革的落实能够充分表明我国现阶段对于解决环境问题的急迫程度和决心。

随即,李老师将细分归纳后得到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展示给大家。他对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等多项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李老师提到,若想让环保改革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探究其背后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还是非常重要的。他向大家介绍说,关于环保方面的理论已经有很多了,比如戈登的租值耗散、庇古的外部性问题、哈丁的公地悲剧、张熏华老师的劳动价值论等等。而这些理论中,他认为西方经济学要比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解释力度更强。与此同时,李老师表示吸取前人在环保方面的教训还是很重要的。他向大家展示了1971年人民日报关于美国污染环境的新闻报道,并提出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环保问题与美国当时的状况是很相似的,我们应当吸取教训,不要重蹈覆辙。

同时,李老师也提出环保改革上的中国式创新是非常重要的,将“公有制”、“市场经济”、“新威权主义”、“技术决定论”充分地纳入到环保领域,才能保证我国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的道路上。只有恢复产权制度上的天然优势、利用市场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行使党政一体化以及提高管理水平,才能有效地解决我国现阶段的环保问题。而对于我国过去40年在环保上的弯路、生态环境保护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自洽以及“公有+市场+威权+技术”是“中国模式”,还是“一般规律”等问题,李老师也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最后,李老师与大家一起探讨了几个具有争议的环保话题。李老师借洋垃圾进口禁令等事件探讨了环保对于经济的影响,借“煤改气”事件探讨了环保对民生的影响,借祁连山国家公园的环保督察事件探讨了环保导致“官不聊生”的问题。面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环保事件,李老师表示我国的环保改革仍然具有很多方面的挑战。

与会老师和同学一致认为李志青老师的研究是一个非常严谨而有意思的研究,并围绕报告内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本次报告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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