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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学系列讲座第249期:房地产泡沫:基于购-租无套利条件的模型分析

  发布日期:2010-06-17  浏览次数:

2010年6月11日 13:30-15:00,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710会议室,来自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的龚刚教授做了题为“房地产泡沫:基于购-租无套利条件的模型分析”的讲座。报告由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寇宗来副教授主持,陆铭教授、王永钦副教授、吴建峰博士以及经济学院的部分学生参加了这次讲座。 龚刚教授首先指出房产在家庭的资产组合比例中占首要位置,且购买房产相关的债务占家庭债务的首要位置,由此看出对房地产行业的分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龚刚教授对现有的研究房地产价格的理论脉络进行了归纳,包括空间无套利条件和金融无套利条件。然而,这两个无套利条件均难以对房价水平和泡沫程度得出有益的结论。由此出发,龚刚教授构造了购-租无套利条件,它是指经济人在通过选择作为自有房产者或租房者来获得效用并达到均衡:均衡时,经济人在租房和买房之间将是无差异的。这一指标能让我们通过比较房价和租金来判断房价是否过高,从而研判房地产的泡沫程度。

在相对宽松的假定下,通过对基本的购-租无套利条件模型及其动态优化问题的求解,龚刚教授得出了购-租无套利条件等式,即房价应等于租金折现之和。基于北京和天津的调查数据,得到理论上合理的购租比值为34.88。而且通过模拟发现,购租比对无风险利率的敏感性要大于贷款利率,并且通胀率越高,房价也越高。

最后,龚刚教授得出基本判断,我国的房地产(以北京和天津为代表)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泡沫,但泡沫程度并不如想象中的严重。这说明直接套用国外的经验比值(如通常引用的美国购-租比24)来判断中国的房地产泡沫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在政策建议方面,龚刚教授认为,如果政府想降低房价,那么征收物业税以提高房屋的保有成本、提高无风险利率以及降低通货膨胀率等会是有效的政策。而贷款利率、首付比例以及还款期等政策能起到的调控作用则相对较小。会议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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