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学位 / 培养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复旦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1-10-15  浏览次数:

为促进创新人才的培养,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分别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和《复旦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主要包括六类资助项目:项目一、“复旦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项目二、“复旦大学重点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项目三、复旦大学“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项目,项目四、“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项目五、复旦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六、“复旦大学推免生暑期科研训练资助计划”。

项目一、项目二、项目四、项目六为校级资助项目,项目三、项目五为教育部资助项目。除项目二、项目五为全日制统招脱产在读的优秀博士生设立、项目六为推免生设立,其余项目所有研究生均可申请。

所有项目实行“自由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资助,专家评审分院级评审和校级评审两个阶段。经济学院的评审方法是:设立“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库”,每次评审时随机邀请相关领域几位专家,以专家打分为主要依据,经过学院领导确认后上报研究生院。

项目一申报工作每年4月,10月各进行一次,其余项目申报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各项目申报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当年通知为准,学院在研究生院下发通知后在学院网站挂出。

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对于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项目四,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且只能享受一次资助。

现就各项目内容及申请评审办法综述如下:

复旦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资助计划“各项目简介

1、项目一“复旦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该项目是面向博士生所在学科专业属于国家或上海市非重点学科以及全校范围内表现突出的硕士生的优秀学位论文而设立的,申请者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开题且优秀者。

2、项目二“复旦大学重点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该项目是面向博士生所在学科专业属于国家或上海市重点学科、已开题且开题优秀的博士生而设立的;

3、项目三“复旦大学‘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项目”该项目是为全日制统招脱产在读的优秀博士生设立。

4、项目四“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该项目是为所有具有良好科研素质的博士生而设立的。

5、项目五“复旦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该项目是为全日制统招脱产在读的学生设立,分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两种方式。

6、项目六“复旦大学推免生暑期科研训练资助计划”,该项目是针对已经以推荐免试的方式被复旦大学录取的研究生提前进入实验室参与科研训练而设立的。

“复旦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和“复旦大学重点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申报办法

学院根据研究生开题情况,结合本院系历年全国、上海市、学校各级别的优秀学位论文的获奖情况,采取研究生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和院系发掘等办法,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认真筛选。

经济学院成立“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经济学各专业青年教师组成,每次学院随机邀请三位老师就申报材料分别评分,学院汇总后加权平均,并按一级学科排序,上报研究生院申请名单。

“复旦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各一级学科的资助名额一般控制在1-2名。资助金额,一般每项资助金额人文社科类为1万元,理工医科类为1.5万元。

“复旦大学重点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候选人数一般不超过符合条件的该学科博士研究生总数的10%,直博生应占一定比例。资助额度为:人文社科类每项3万,理工医科类每项5万。

复旦大学“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项目申报办法

评选基本条件:

1、申请人为全日制在学博士研究生(不包含定向、委培生);

2、申请人在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3、申请的经费使用安排有助于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学位论文。

申报程序:

1、申请人提交《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证明,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已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2、学院从“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邀请三位老师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各院系推荐名额一般应控制在相应年级全日制在学博士生数的10%左右。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学术新人奖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后,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资助额度:

1、国家财政一次性资助获奖博士研究生3-5万元/人。试点阶段经费额度为3万元/人,我校再予以配套资助2万元/人。学术新人奖经费由学校设立专户进行管理,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获奖博士研究生应按年度提交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复旦大学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的申请办法

本计划旨在选派我校在读博士生赴境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的相关学科、专业进行为期3~4个月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派出从事国际访学的博士生所在的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应该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属于全国重点学科;

2、属于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985”创新平台;

3、属于国家重点科研基地或国家工程中心。

派出从事国际访学的博士生本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的全脱产在读博士研究生;

2、已经完成博士生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

3、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科研素质、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且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博士生短期国际访学的资助经费为1万元/人/月。主要用于支付访学博士生的生活补贴、住宿费、来回交通费、科研业务费。

有意向的博士生需填写《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计划申请书》并随同电子版一并提交(须于拟开始访学时间一个月前提交申请)。相关表格见研究生院网站。每年5月,学院汇总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讨论,做出是否资助的决定。

复旦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办法

研究生公派人选主要依靠各科研团队、研究生导师与国外高等教育机构和科研单位的自身合作渠道,利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合作培养研究生项目,派出人选。

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选拔对象为优秀在读博士生,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订的研修计划,导师应负责协助落实国外的指导教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选拔对象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一年级博士生或硕博连读的学生,申请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资助期限36—48个月,具体以接收方的学制为准。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提供学费的证明。

联合培养博士生和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奖学金,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学费须由外方院校提供。

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选拔程序与进度以研究生院当年通知为准。

“复旦大学推免生暑期科研训练资助计划”的申请办法

全校每年资助一定数量的推免生参与暑期科研训练项目。拟为每位学生提供3,0005,000元的经费资助,主要用做学生的交通、食宿补贴。

每年2月份开始接收拟录取推免生申请该项目,4月20日截止申请。

申请项目推免生需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填写《复旦大学推免生暑期科研训练资助计划申请书》,首先向拟录取院系申报,然后由院系汇总初选名单交研究生院最后审定,确定下拨经费数额。研究生院根据各学科特点,每年于5月10日以前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额度。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10月1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