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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安排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1-09-09  浏览次数:

为使研究生新生尽快熟悉学习环境、尽早确定培养计划,根据研究生院《复旦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复旦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若干环节要求》等文件精神,特就研究生新生确定导师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确定导师的基本原则

1、根据研究生所在专业及学院副高职称以上各位老师所属专业,进行选择与确认。

2、原则上,每位导师所带研究生不超过2名(含2名,留学生亦包括在内)。

二、确定导师的具体流程

1、研究生新生完成报到、注册等重要手续。

2、导师安排的基本时间段,由学院确定,并下发通知,告知研究生新生及有关老师。

3、各系、所自行组织师生见面会,导师介绍自己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等情况,为研究生新生选择提供依据。

4、研究生新生根据所在专业,自行与有关老师接洽,填写《经济学院选报导师志愿表》并请意向导师签名认可。

5、各系、所根据学生填写《经济学院选报导师志愿表》的具体情况,确定师生匹配名单,并将安排结果汇总至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由有关辅导员老师通知班内学生。

三、其他

1、被硕博连读项目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暂不安排导师。由于特殊原因,中途退出硕博连读项目、转为普通硕士生的学生,第二学年时,根据所在专业情况,确定导师。

2、被复旦大学——巴黎一大1+1经济学硕士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录取的新生,因第一学年在法国学习,由学院统一确定导师。

3、学院中文授课项目的各专业留学生,确定导师的事项,参照国内普通统招硕士生操作办法执行。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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