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研究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就学籍变动、个人在读证明等事务,作如下说明:
1、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办理“学籍变动申请”事务。
2、打印并提交《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学生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填写完毕并点击“提交”后,可直接打印。也可以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培养工作”—“学籍管理”—“学籍变动”),下载学籍变动申请表,个人填写完毕并由导师签字后,直接交至我办。
3、填写注意事项。“学籍变动起止日期”栏,需清楚填写年、月、日(除特殊情况外,大多数需要填写学期的起讫日期<以校历卡日期为准>)。除退学、取消入学资格、肄业、结业的变动只需注明起始时间外,其余各项需注明完整起讫时间。
星期一:8:30~11:30;13:30~5:00。
星期三:8:30~11:30;13:30~5:00。
1、按照规定,学生至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学籍证明申请表》。
2、学生凭“缴费通知单”,至学校财务处缴费(5元/张,中、英文学籍证明均依照此标准执行)。
3、学生持《学籍证明申请表》、财务处出具的“缴费通知联”,至我办打印《学籍证明》。
4、学生持学生证、《学籍证明申请表》、《学籍证明》及缴费“发票联第一联”,至研究生院119室加盖公章(如他人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及办理人学生证原件)。
5、办理时间:星期一:8:30~11:30。星期四:8:30~11:30。
每学期初第一周、学期末最后两周,不办理学籍证明事务。
1、在读研究生由于个人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注册或听课事务的情况,请至“经济学院网站”(学生天地—综合服务—表格证明—请假条),下载标准请假条,填写完毕并由导师签字认可后,至我办签字,然后至学院办公室(411房间)加盖公章。
2、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凭有关证明,向研究生院主管部门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