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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外事交流选拔综合评分细则

  发布日期:2012-05-11  浏览次数:

一、学习成绩(50分)

按照校教务系统成绩单计算并且折算。原则上要求绩点至少为2.8。

二、中文面试(20分)

1.学术论文和实践(5分)

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附复印件);

校级奖项以上的社会实践项目(以证书为准)。

此项具体得分由面试小组决定。

2.社会活动(5分)

如在班级、团学联、校学生会、团委、社团等担任任何职务,请在经济学院学生交流评估表中加以说明,由面试小组根据申请人简历、申请人对有关学生活动问题的回答决定社会活动加分,此项以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最高分为5分。

3.综合素养 (10分)

面试小组就团队合作精神、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谈吐举止、是否适合海外独立生活与学习等方面,综合考虑学院教务办公室、辅导员的意见后打分。入选交流项目的同学此项得分需至少达到6。


三、英语面试(30分)

面试形式一般为小组讨论,语言为英文。入选交流项目的同学此项得分需至少达到18。

说明:

1. 托福IBT、GMAT、GRE、雅思、中高口成绩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 若发现学生在申请中提供虚假信息,在以后的任何交流申请项目中将不予以考虑。

3. 申请校级交流项目的同学需提交复旦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院系推荐表(urp生成)、中英文简历、校国合处要求的其他材料,由学院统一交至校国合处。表格需辅导员签字,其他签字部分由院国际合作办公室处理。不是由学院筛选的校级交流项目,请将复旦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院系推荐表交学院310(需辅导员签字)。

4. 院级交流项目申请请查看学院网站上的项目一览信息。请在学工组或学院网站通知的申请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申请。院级项目不需提交复旦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院系推荐表。

6.面试结果一般在面试后一周内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后24小时内及时提出,过后推荐名单不予以修改。学院国际合作办公室咨询电话:55665631,电邮econ@fudan.edu.cn

7. 本评分细则自2012年5月14日生效。

8. 推免生不得申请本科毕业当年的暑期免学费交流项目。(自2019年9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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