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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院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

  发布日期:2019-09-06  浏览次数:

经济学院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颁发学生交流奖学金,规则如下:


1.   有资格申请本奖学金的交流项目为校级和院级学期或寒暑假交流项目。

2.   经济学院按照学院外事交流选拔标准进行选拔流程。

3.  入选交流项目的同学可以申请经院学生海外交流奖学金。

4.   每学期奖学金申请时间请留意学院网站通知。

5.   奖学金发放具体金额由学院根据项目的情况和申请人情况决定,一事一议。

6.   申请成功后奖学金颁发时间:开学后,凭对方学校的注册文件和机票登机牌申请资金发放。

7.   奖学金获得者如交流一学期,在对方学校期间必须至少修读4门课程,其中至少一半为专业课程,且所有课程必须及格。如为寒暑假交流项目,则需成功完成项目,通过所有课程。

8.   学业完成后,奖学金获得者需提交完整的官方成绩单至学院本科教务办。如成绩单不能满足第7条规定,经济学院有权全额追回所发放的奖学金。

9.  获得本奖学金的同学不可再申请学院内其他交流资助。如属于校级交流项目,获得本奖学金将影响国合处给予的资助金额。

10. 本规则适用2019年度,解释权归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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