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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公共经济与政策论坛第78期:环境法庭、地方保护与企业环保投资

  发布日期:2017-11-15  浏览次数:

2017年11月7日下午1:30,由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和复旦大学公共经济学系主办的“复旦公共经济与政策论坛”第78期在经济学院泛海楼808会议室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所长张琦教授应邀做了题为“环境法庭、地方保护与企业环保投资”的学术报告,来探究环境法庭的设立的效果等问题。报告由公共经济学系孙琳老师主持。

张琦教授首先介绍了文章的背景以及已有研究。由于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导致地方污染庇护现象盛行,干扰环保部门的行政执法;环境行政执法权分散,部门间缺乏必要合作;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于弱势地位,导致执法手段有限,执法能力不足。这些都导致环境执法陷入困境。已有文献主要探求宏观层面探讨环境污染,关于环境规则对微观企业影响的研究较少。大都关注政府环境管制的影响,较少涉及环境司法的作用。这也是文章的创新之处。

研究的样本为2004-2014年重污染的上市公司。以注册地所在地级市建立了环保法庭的重污染企业为处理组,以注册地所在地级市未设立环境法庭的重污染企业为控制组。利用双差分法,考察辖区内企业在环境违法预期成本提高的情况下,是否会增加环保投资投资,并进一步从提升环境司法水平、促进环保行政执法和克服地方行政干预等三个层面分析环境法庭影响企业环保投资的机制。另外,研究还探讨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间的差异,民营企业政治联系等因素的影响。

张琦教授的研究最后得出了结论:1)环境法庭的设立对企业环保投资决策有显著的积极影响,能够促使企业增加环保投资。2)环境法庭设立有助于抑制地方污染庇护效应。3)环境法庭的设立能够为地区环境质量带来积极的改善作用,并推动改革地区更早地跨过EKC曲线的拐点。

张琦教授所作的学术报告逻辑清晰,内容充实。在学术报告过程中,在座的师生关于文章内容和张琦教授展开了积极地讨论,比如模型的采用、样本的选取等。封进老师、余显财老师、刘宇老师等到会。报告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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