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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自贸研究院组织专家参加第二届中山大学自贸区高端论坛暨中国高校自贸区研究联盟论坛

  发布日期:2015-12-29  浏览次数:


第二届中山大学自贸区高端论坛在中山大学怀士堂举办

12月20日,第二届中山大学自贸区高端论坛在怀士堂举行。此次论坛以“‘一带一路’、自贸区战略与开放发展理念”为主题,由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及中国高校自贸区研究联盟主办。中山大学原党委书记、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院长、自贸区综合研究院理事长郑德涛教授致欢迎辞,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王燊应邀参会并致辞。论坛开幕式由中山大学副校长、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李善民教授主持。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石磊教授、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复旦自贸研究院秘书长尹晨副教授、自贸研究院副秘书长、法学院梁咏副教授、自贸研究院执行秘书长、经济学院李志青老师、经济学院、自贸研究院院长助理卢华老师应邀出席了论坛。


论坛分为主题报告和中国高校自贸区研究联盟论坛两个环节。上午举行了主题报告环节,石磊以“重新梳理自贸试验的逻辑”作了精彩的演讲。石磊认为,自贸区作为适应性试验,“窗口期”概念并不重要。自英国晚期重商主义以来,国际贸易的理论基础和制度经常性地处在变革之中,各贸易主导国始终处在适应性调整之中。发展不断突破地域空间阶段性制度安排的限制,所以适应性调整是长期的。而“窗口期”是我们自设的,世界贸易体系没有为我们预留“窗口期”因此,试验需从长计议。在自贸区发展导向上,石磊老师认为存在着两种导向:一是经济进一步市场化、国际化的改革导向,二是经济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发展导向。理论上,两种导向并不冲突;事实上,路径迥异。前者重在适应性制度结构调整,降低制度运行成本和贸易成本;后者重在强化或回归实体经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关联机制的整体改善。重前者,其发展路径为:金融——贸易——市场深化——中国经济国际化;重后者,其发展路径为:贸易——产业结构升级——工业2025及工业4.0——金融支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对于中国而言,为避免进一步虚拟化、经济失重,各地的自贸试验的价值取向应注重经济结构优化。石磊老师指出,当前世界在重归实体,中国不能误判。自贸试验必须对国家“工业2025”作出积极贡献:TPP要求中国加快工业升级步伐,世界工业4.0挑战中国产业体系;服务业必须适应“工业2025”新趋势;资源、环保产业才刚刚起步,对增长的贡献将持续上升,自贸区将大有作为;互联网物联网系统和信息衍生品与生产生活的全面融合嫁接,正在颠覆式地改变生产生活方式;生物产业的发展空间将全面扩大,贸易和金融应给于更大支持,新材料工业初显优势,民用、军事、工业领域空间巨大;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体系将成为成长最快的部门之一。由此,自贸区将助力“工业2025”,形成新的区域增长极。


下午召开中国高校自贸区研究联盟论坛,复旦大学党委书记、复旦自贸研究院秘书长尹晨副教授做为论坛主持人,主持了下午上半场的演讲。论坛上,来自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的8位嘉宾学者分别就“一带一路”建设、国际投资贸易新规则和中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等问题,从经济学、法学、环境科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视角作了精彩的演讲。


复旦自贸研究院副秘书长、法学院梁咏副教授以“TPP背景下自贸区‘负面清单’的演进与风险防范”为题做了演讲。梁咏认为美国为中心的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已见雏形,在这一轮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中,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模式为基础。梁咏接着分析了TPP“负面清单”的内容和性质和中国未加入TPP可能面临的挑战。梁咏认为,现行中国外资管理体制概述存在着产业划分过细、监管集中于准入前,事中、事后监管相对缺位、政策透明度不够等问题。可以将“负面清单”分为国内法(自贸区“负面清单”)、区际法(CEPA补充协议)和国际法三个层面的“负面清单”架构。CEPA属于区际法层面“负面清单”对非内资准入措施(服务业)限制最低、结构上较接近美国BIT“负面清单”。三层“负面清单”应互动与协调,国际层面、区际层面的“负面清单”应在国内层面“负面清单”予以落实,国内层面“负面清单”进行的产业抗压力能力测试后取得的数据应为国际层面、区际层面谈判提供依据。总之,TPP是美式BIT的多边化,在“负面清单”问题上并没有突破美式BIT“负面清单”的水平,中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可以消减TPP对中国可能的压力,自贸区“负面清单”应注意与国际、区际、其他国内“负面清单”进行互动协调,自贸区“负面清单”的缩短应与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相结合并协同创新。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自贸研究院院长助理卢华老师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地方参与”为题作了演讲。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全国各地均有战略部署,将“一带一路”建设与国内区域开发开放有机结合起来,“一带一路”将成为中国各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接着,卢华对中国部分省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以及海上丝绸之路规划主要省份及其对外经贸概况进行了比较,提出了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中应把握的重要关系,一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关系。二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三是国家发展战略、开放战略与区域发展战略的关系。四是历史传承与现实经济的关系。最后,从海丝的战略合作方向:协手欧亚、联通沿线、深耕东盟、四地共享;探索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次区域经济合作等多元合作机制;利用全球资源,推动区域创新体系与地方产业集群嵌入全球价值链实现产业链升级;以“五通”为核心,对外开放与对内产业提升并举,深化沿线国际合作,培育系列产业群;发挥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与自贸区建设的战略协同功能,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地方参与海丝建设的建议。


复旦自贸研究院执行秘书长、经济学院李志青老师以“自贸区建设与‘治霾’——中国如何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为题进行了演讲。李志青认为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的内容,TPP环境条款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规划中强调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当前我们面临着环境治理的巨大的风险与成本,挑战还来自国际高标准投资与贸易规则中,自由贸易、投资与环境之间的相容性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走出去时的环境风险与成本。自贸区建设的绿色贡献可以体现在创新、开放、绿色、协调、共享一体化发展模式;为环境治理提供新的改革动力,改革思路和改革措施;在政府职能转变、事中事后监管、风险压力测试、政策衔接兼容等等方面为环保改革做出先行先试的尝试,率先在自由贸易区范围内完成相关的政策转变;环境信息公开;推进一带一路的绿色发展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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