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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经济学人解读十八大政策】石磊:加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改善政府与市场的功能定位

  发布日期:2012-11-12  浏览次数:

加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改善政府与市场的功能定位

时间:2012年11月10日 复旦经济学院教授 石磊

(注:如有媒体转载请联系econky@fudan.edu.cn

十八大报告继续强调这些年来一直坚持的经济发展主线,强调经济建设对整个社会建设的基础性作用,这是给全党、全国人民和国际社会一个很明确的信号:我们走过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发展之路,成功的经验之一就是紧紧抓住经济发展、经济建设这条主线不放松,显著增强了中国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十八大后中国将仍然长期坚持这条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路线,延续在改革开放中发展,在发展中改革开放的经验。

十八大报告不是简单地重复过去一再强调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了落实这个中心,报告对很多重大经济建设提出了更具体、更有新的阶段性特征的设想和要求,其中特别有意义的是强调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改善。我国经济领域中的重大结构性问题主要包括:城乡关系、地区关系、收入分配关系、不同产业之间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关系。

为什么要注重上述重大结构性问题的战略性调整?结构调整有两种,一种是适应性调整,即随行就市,随机而动,别人调整了,我跟着调整,别人没调整,我就不动。适应性调整是必要的,例如企业随着市场结构的改变而调整经营模式和经营结构,消费者根据价格信号做出购买判断,都是必要的适应性调整。但对于国家而言,更具有战略意义的是,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的大趋势,着眼于国家面临的重大结构性问题,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需求,来针对以上七个重大结构性问题进行调整,这种调整就属于战略性调整。战略性调整具有全局性、整体性和创新性的特点。全局性是指,具有战略意义的结构性调整不是着眼于某个地区、某个行业、某个部门,而是涉及全局以及全局战略下的各地区、各行业、各部门。整体性是指,国民经济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要协调共进,国家对实现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政策、体制、机制,也必须作出整体性筹划和设计,防止和避免某些部门和阶层垄断资源配置权,导致利益部门化和阶层化,加剧结构刚性,损害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新性是指,不是对现成的技术、现成的理念和模式进行简单地重复模仿,而是在强化集成创新、原始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基础上,未雨绸缪,做别人还不能做到的事,做自己还没有做过的事,对人民群众未来有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需求,以及人类发展按照规律将会出现的趋势、目标,具有有战略性的把握。

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我们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体制机制设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适应性调整不需要大智慧,亦步亦趋,只要敏锐灵活即可。这种调整的最好状态充其量也不过是与先进者的水平和模式趋近。而我们党所领导的这个国家承担着持续改善中国社会各阶层福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推进整个人类文明的战略使命,如果仅仅着眼于、满足于亦步亦趋,是不可能完成这些战略使命的。创新性的结构调整,需要立足于更高的境界,着眼于长期目标,有计划地选择一些重要环节和重要突破口,获得由点及面,由局部到整体,牵一发而动全局的效果。

中国经济社会的结构性危机凸显了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公共部门必须有足够的精力、时间和自觉性,增加公共品的供给,改善公共品的配置水平,并保证公共品供给的可持续性。为此,公共部门必须及时从本应由市场机制来完成的资源配置体系中退出来,尤其是从要素市场中退出来,从过多的商业事务(如招商引资、建所谓政府融资平台、直接参与商业资源配置,等等)中退出来,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公共领域,实现政府职能的战略性转换。显然,中共十八大报告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作为今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这是有深意有针对性的。

过去三十多年,政府通过直接参与和控制资源配置,为经济高增长,推进社会发展,做出十分显著的贡献。一个后发展的赶超压力很大而又没有良好的市场体系的大国,在经济发展之初政府几乎无所不为,承担无限责任,似乎有其合理性。国内外学界对中国道路的特殊性的认定也隐含了对我国政府作为无限责任主体的认定。问题是,政府直接参与和控制资源配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还是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阶段不得已的选择?如果是前者,中共十八大报告关于改善政府与市场职能定位的说法就没有实际意义了。经济高增长,特别是1994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以后,地方政府间竞争充分展开和资源被充分动员所实现的持续高增长,政府是强有力的主体。但是,高增长伴随着三个严重的发展悖论:政府扮演经济增长的第一推手,而企业创新的动力和能力普遍不足,以致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十分不显著;政府十分忙碌,国家物质财富和居民可支配收入显著增加,但政府公信力却在逐渐下降,公权腐败的规模呈逐渐上升趋势,社会运行成本几乎单调递增;竞争性私人产品和劳务日益丰富,但公共品特别是直接影响基本民生的基本公共品却相对匮乏并严重配置不均。发展悖论直接导源于政府职能错位,本应由市场和企业扮演的角色,却过多地由政府越俎代庖,与公共资源配置相关的体制机制安排也没有常态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权责范围不清,难免造成“政府太累”、“政府太贵”、“政府太亏”、以行政权代替法权、以政策代替法规的事实。政策很重要,但是如果政策背离了法制原则、背离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那么政策就极有可能为获得短期增长而损害长期发展;公权力也很重要,但公权边界不清且不受约束,公权必然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事实上,我们已经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政府与市场如何重新定位,使政府既有所作为,有大作为,又不以政府的政策行为去代替、甚至损害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这是经济学界今后特别要关注研究的重大问题,更是经济体制改革要完成的重大使命,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说:“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甚至也是我国政治体制、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可以说,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短期内物质财富总量还会增加,一部分人的财富还会显著增加,但长期来看,增长与发展的矛盾、结构与总量的矛盾、个富与共富的冲突、部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冲突,将以更加严峻的形势表现出来。

新时期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新特点新任务,要求政府要有更大的作为,但政府愈是要有所作为就愈是要明确新时期的主要职能定位。根据我国上述诸多结构性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影响,我认为,今后较长时期内,政府必须重点在基本公共品和公共服务领域下工夫,加快实现基本公共品和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才战略上调整和优化经济社会结构,培育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实现社会公平的最基本的环节。丢掉了这些基本环节,抽象地谈论社会公正公平则毫无意义。基本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基本社会保障、基本住房、基本道路、基本就业、基本消费安全、基本文化产品等十大类。相应地,由竞争性的市场来解决非公共品的供给、配置和可持续增长。

问题的另一面是:市场体系建设如何才能适应政府与市场的合理分工,担当起资源配置主体的角色,安全、充分、有效地提供和有效配置竞争性产品和劳务。过去三十多年,我国经济市场化的改革总体是成功的,这是主流。肯定这个主流,更多的是肯定市场交易的扩大,促进了社会分工,市场在资源配置体系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显现。但是经济市场化改革广度有余而深化远远不足。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的种种乱象无不涉及市场深化的问题,例如商品品质危机,居民生活不安全,国家商业声誉严重受损,乃至整个国家软实力遭到严重损害。市场之乱固然与文化、经济发展阶段和社会治理结构等其他因素有关,更重要的是这些年来我们更多地注重市场交易范围的扩大,而没有相应地、适时地把市场体系建设的重点放在市场深化上。

市场深化可以概括为几个方面。其一,要建立健全品质标准的制定、执行和监管体系。目前看似有很多法规、政策、制度,但很多如同虚设,执法成本太高,违规成本太低,逆向淘汰机制普遍存在。

其二,全面加强企业高层管理者的商业伦理教育,从根本上改变已经严重异化变味的工商管理教育体系,保证工商管理教育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强调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及担当责任的人格和能力。这个问题必须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来研究和解决,再也不能耽搁下去了。

其三,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要符合市场深化的要求。光提政府从市场中退出来是不够的,政府还要服务市场、服务企业,监管市场、监管企业。我认为,监管也是服务,如果没有监管,最后是害了市场、害了企业。在中央与地方分税制的情形下,地方政府对本地制售伪劣、污染等问题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伪劣不受打击,污染不受控制,甚至在中央、国家部门来调研相关问题时文过饰非,久而久之使各地区政府似乎都落入“囚徒困境”。

战略性结构调整需要职能定位清楚、廉洁高效的政府,需要竞争、高效、恪守商业伦理和市场法规的企业,需要规范安全公平竞争的市场。全面改善政府、市场、企业三者的关系,是未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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