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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复旦大学110周年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恢复建院30周年的“自由贸易区及后‘BEPS’时期的国际税收问题”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5-04-24  浏览次数:

庆祝复旦大学110周年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恢复建院30周年的“自由贸易区及后‘BEPS’时期的国际税收问题”研讨会”2015年4月22日上午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801会议室举行,此次研讨会由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和国际财税文献局(IBFD)合作主办,中心主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石磊教授致欢迎辞并主持了会议。出席嘉宾依次发言,紧密围绕研讨会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员杨志勇针对资本输出时代中国税制的变革需求作了发言,他强调中国已经进入了资本输出时代,因此必须站在国家治理、税收治理和全球治理的高度重塑中国税制。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和企业境外所得增加的新情况,我国间接税和直接税的政策制度都面临调整,短期看我国应加强纳税服务,加强跨境税源监控,长期看则应加强税收立法,促进国内税法与国际税收规则的接轨,以及在全球合作的前提下寻求国际税收的新规则。

上海市税务局副局长龚祖英女士做了题为“上海自由贸易区税收及国际税收管理问题”的报告。在自贸区税收方面,龚祖英女士着重介绍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推进制度创新和打造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方面的努力,如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推出“办税一网通”的十项措施等;在国际税收管理方面,龚祖英女士结合2014年G20峰会上各国领导人提出全力支持OECD“BEPS(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的背景,介绍上海市税务局贯彻BEPS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反避税成果。

毕马威转让定价合伙人牛悟得先生从实践的角度就“BEPS”和转让定价的关系以及BEPS对纳税人的影响两方面提出了见解,他提出“BEPS”给纳税人带来巨大的挑战,建议税务当局应该及时更新转让定价方面的法规,减少在与转让定价相关的一些重要概念上的分歧,增加规则的透明度,从而避免BEPS行动计划的实施造成纳税人普遍地被重复课税。

上海左券律师事务合伙人严锡忠先生,分享了他关于上海自贸区实行全行业”营改增”的可行性的研究课题。他重点探讨了上海自贸区实行全行业“营改增”的路径以及上海自贸区全行业“营改增”的难点和对策。

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杜莉副教授做了关于中国对外投资企业的避税地运作及其避税效应的报告。杜莉副教授的报告基于利用2009至2013年中国上市公司数据进行的实证研究,她的研究表明中国上市公司在避税地设立子公司的行为具有显著的避税效应,且对于国有企业和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情形来说,避税效应尤其突出。

国际财税文献局(IBFD)学术委员会主席Pistone先生做了题为“‘BEPS’与税收激励”的演讲,他指出有害的税收竞争没有未来,但是“BEPS”行动计划的推行并不应否定合理的税收激励制度,特别是自由贸易区仍然应该存在,我们需要进行必要的研究来界定合理的税收激励制度。随后国际财税文献局(IBFD)的Goede教授分享了欧盟国家波兰设立自由贸易区的案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系主任张中祥教授对今天的研讨会进行了评论,在问答环节张中祥教授与经济学院何喜有老师提出了问题,与在场嘉宾进行了互动和交流。

石磊教授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提出未来公共经济研究中心和IBFD将进行更广泛的合作,并着重研究以下方面的问题:第一,如何借鉴欧盟经验,进一步完善中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如何协调税收监管模式以及政策制度冲突,在统一确定的规则下促进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第三,在全球化背景和自由贸易区体制下,如何进一步解决转让定价的相关理论问题;第四,在当前国际税收环境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税收管理,如何优化税制;第五,在自由贸易区发展中如何消除障碍,建立多边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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