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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格罗宁根项目”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3-09-13  浏览次数:

经济学院关于“格罗宁根项目”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针对我院本科“格罗宁根”项目的特殊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格罗宁根”项目的学生数在15人及以上给予2个推免名额(即本院科硕1名、专硕1名)。学生数在15人以下给予1个推免名额(即本院科硕1名)。

二、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的“格罗宁根”项目学生,在复旦两年的课程成绩绩点应不低于3.2。学生在格罗宁根两年期间应按照两校间协议,根据修读计划学习,第一学年须修满所需学分并所有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同时提供一学年的成绩单。第二学年(即毕业学年),如有课程不及格将取消推免硕士研究生资格。

三、符合面试条件的学生必须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与学院其他申请科硕推免学生的面试时间相同。

面试方式:由面试专家小组进行电话面试。

四、录取及专业

按总成绩(=70%绩点分数+30%面试分数 )由高到低排序,按名次先后录取,录取专业为参加该项目前本科所在系的专业。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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