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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13-09-13  浏览次数:

经济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办法

根据复旦大学教务处、研究生院《复旦大学2014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接攻博生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切实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确保选拔录取质量,经过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公布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

一、基本规则

经济学院的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严格遵照教育部及复旦大学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学院具体情况,确定下述基本规则:

1、经济学院高度重视招收其他高校及本校其他院系的优秀推免硕士生(含硕博连读生),通过组织夏令营来做好相关选拔工作,参加夏令营是外校及本校其他院系学生获得经济学院推免资格的唯一途径,每年秋季学期的推免工作仅接受本院学生的申请。

2、格罗宁根项目同学的推免规则,请见《经济学院关于“格罗宁根项目”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3、研究生院下达给经济学院的学术型推免生名额,扣除通过夏令营选拔的本院学生数,扣除格罗宁根项目的推免名额,根据本科各系在籍学生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在学院统一组织下由相关系所具体进行面试选拔工作。考虑到数理经济班的特殊性,从经济系、世界经济系、国际金融系三个大系中各扣除一个名额给数理经济班。

4、研究生院下达给经济学院的专业学位硕士推免名额,根据各专业学位的招生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面试选拔工作。

5、招收推免生实行差额选拔,申请者应该符合学校研究生院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达到经济学院规定的最低绩点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根据绩点进行排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按照绩点成绩(百分制,权重为70%)与面试成绩(百分制,权重为30%)所得出的总分依序录取。

6、学生在申请推免时应当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旦被批准接收,不得提出放弃。

二、科学学位推免硕士生的选拔细则

1、2014年秋季学期经济学院招收科学学位推免硕士生共计45名。扣除通过夏令营选拔的本院学生数5名及格罗宁根项目1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经济系8名,数理经济班6名,世界经济系8名、金融系9名,公共经济系4名,保险系4名。

2、申请科学学位推免生一般最低绩点要求为3.3,数理经济班学生最低绩点要求为3.2,格罗宁根项目学生的要求按《经济学院关于“格罗宁根项目”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规定》。

3、各系所科学学位推免名额未完成时,名额将转给数理经济班。

4、三大系转给数理经济班的名额,在数理经济班用不完的情况下,剩余名额的退还规则:在名额退还前,三个系可参加面试同学的最低绩点比较,按照绩点由高到低的顺序,退还数理班多出的名额。

5、延期毕业的本科生,在正常修习期间内,可以申请参加推免选拔科学学位硕士或者专业学位硕士。

6、学院将先统一组织科学学位推免生面试,再统一组织专业学位推免生面试。申请学院科学学位推免的学生,如未被申请专业拟录取,可继续申请参加学院专业学位项目的推免。

7、如果学生在获得外校推免资格后,再申请参加本院科学学位推免面试,则需先填写书面承诺,一旦被本院推免拟录取后,自动放弃外校推免资格。

8、科学学位推免生的面试工作在学院统一组织下由各系所具体安排,考核办法和程序参照学院考研复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进行公示。

9、人才工程、支教团、参军返校生、特长生等必须参加所在系的面试考核,名额由学校另行下达。

三、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的选拔细则

1、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共计18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基金管理方向)4名,金融硕士专业学位3名,税务硕士专业学位3名,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3名,保险硕士专业学位3名,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2人。

2、申请专业学位推免生的最低绩点要求为2.8。

3、申请专业学位的学生需填写《经济学院专业学位推免申请表》,根据第一志愿进行各专业学位申请者的绩点排名,确定面试名单。

4、专业学位的面试选拔由学院统一组织,考核办法和程序参照学院考研复试相关要求执行,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院进行公示。

5、专业学位为收费项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基金管理方向)学费为2年共10万元人民币,复旦—里昂1+1双学位金融硕士项目,第一学年在里昂高等商学院学习,学费为13500欧元/人,第二学年在复旦大学学习,学费为人民币6万元人民币/人;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学费均为2年共7.6万元人民币,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为国际合作双学位硕士项目,第一学年在法国昂热高等商学院学习,学费为6800欧元,第二学年在复旦大学学习,学费为3.8万元人民币(具体学费金额以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专业学位项目设立奖学金,奖助金覆盖面为70%,本校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将优先获得奖学金,奖学金设定的具体情况另行公布。申请推免专业学位的同学需要预先填写愿意承担学费的承诺书。

6、出现某专业学位推免名额未完成情况时,根据申请者的第二志愿进行调剂,按照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录取。

7、参加复试但未被拟录取的申请者可以根据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列入候补名单,如果研究生院追加推免名额则有机会被拟录取。

四、向外单位推荐免试生实施细则

1、拟向其他高校或科研单位推荐的免试生,其基本条件与校内相同,需要获得学院的批准。

2、2014年经济学院向外单位推荐免试生的名额为13名(含科学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直博生)。

3、申请外单位推荐免试者,必须网上报名。如果出现申请者数量超过总名额的情况,根据申请者绩点排名来分配名额。

五、时间安排

1、2013年9月13日—9月18日,学生进行网上申请,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2、2013年9月18日—9月25日,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组织面试考核。9月24日学术型面试,9月25日专业学位面试。

3、2013年10月10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审核。

4、2013年10月17日前,学校公示。按通知要求进行交费、报名、拍照等。

六、推免工作流程

七、其他事项

1、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申请者应仔细阅读《复旦大学2014年推荐和招收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须知》,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和递交材料。

2、申请材料以系为单位,由辅导员负责分类收齐,分别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和专业学位办公室,并逐一签收,同时申请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同学,需按要求分别上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3、“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意见”一栏,由系主任填写。“考核小组意见”一栏空着,不填。

4.、申请者成绩等信息将在经院三楼公示,同时在经院网站公布。

5.、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具体工作请与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和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专业学位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本科教务办公室65642330,研究生教务办公室65642331,专业学位办公室65642870)。

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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