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2009级及2010级所有博士生,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生(不含金融学基金管理方向,巴黎一大项目学生,硕博连读班学生)
研究生新生在入学之后,应认真阅读《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习和申请学位的主要管理文件选编》(已发给每位同学人手一册),学习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了解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
一、第一学期,以学习学位公共课(政治和外语)和学位基础课为主。待导师确定后,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制订个人在学期间的培养计划(其中包括课程学习计划),以后就按照培养计划选课。
①学位必修课
学位必修课
包括三部分
| 1.公共课(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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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4学分)
外语(6学分)——基础外语4学分
——专业外语2学分
第一、二学期开课,由学校统一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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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位基础课(1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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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中级)(3学分)
宏观经济学(中级)(3学分)
政治经济学研究(3学分)
计量经济学(中级)(3学分)
第一、二学期开课,由经济学院统一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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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位专业课(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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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每门3学分
由各专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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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选修课
| 选修课(7学分)
2门,每门2学分
另有一门跨一级学科选修课,3学分
由各专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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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博士研究生必须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在学期间的培养计划。
1、硕士生的跨一级学科选修课,理论经济学各专业的学生,一般应选择应用经济学某专业的学位专业课;应用经济学各专业的学生,一般应选择理论经济学某专业的学位专业课。
2、博士生的跨一级学科选修课,理论经济学各专业的学生,一般应选择应用经济学某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应用经济学各专业的学生,一般应选择理论经济学某专业的专业选修课。
3、跨专业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若未修过本学科硕士学位基础课程的,应补修其中的3门。
4、一般,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两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所有课程,最后一个学期(即将毕业的学期)不能选课。
5、课程表中的“经济学系列讲座”,计入总学分,但不能算作“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中的课程。
6、自2010级开始,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中,必须包括“经济学系列讲座”两门,并考试通过获得相应学分,方能取得学术活动的2个学分。修读“经济学系列讲座”的两门不可替代资格考试中的一门。
7、自2009级开始,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中,必须包括“经济学系列讲座”两门,并考试通过获得相应学分,方能取得学术活动的2个学分。
8、如本说明与研究生选课系统中的说明不一致,以本说明为准,或电话咨询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65642331 6564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