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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新生选课指南(2010版)

  发布日期:2012-05-17  浏览次数:

适用对象:2009级及2010级所有博士生,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生(不含金融学基金管理方向,巴黎一大项目学生,硕博连读班学生)

研究生新生在入学之后,应认真阅读《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习和申请学位的主要管理文件选编》(已发给每位同学人手一册),学习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了解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

硕士

一、第一学期,以学习学位公共课(政治和外语)和学位基础课为主。待导师确定后,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制订个人在学期间的培养计划(其中包括课程学习计划),以后就按照培养计划选课。

二、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基本要求

学位必修课

学位必修课

包括三部分

1.公共课(10学分):

政治(4学分)

外语(6学分)——基础外语4学分

——专业外语2学分

第一、二学期开课,由学校统一排定

2.学位基础课(12学分):

微观经济学(中级)(3学分)

宏观经济学(中级)(3学分)

政治经济学研究(3学分)

计量经济学(中级)(3学分)

第一、二学期开课,由经济学院统一排定

3.学位专业课(6学分):

2门,每门3学分

由各专业确定

选修课

选修课(7学分)

2门,每门2学分

另有一门跨一级学科选修课,3学分

由各专业确定

三、必修环节(4学分)

实践活动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

博士

每个博士研究生必须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在学期间的培养计划。

一、博士生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

1、政治

2、外语

3、学位专业课(至少2门)

4、专业选修课

5、跨一级学科选修课

6、专业外语

二、必修环节

参加实践活动、科研项目、学术交流活动等

补充说明

1、硕士生的跨一级学科选修课,理论经济学各专业的学生,一般应选择应用经济学某专业的学位专业课;应用经济学各专业的学生,一般应选择理论经济学某专业的学位专业课。

2、博士生的跨一级学科选修课,理论经济学各专业的学生,一般应选择应用经济学某专业的专业选修课;应用经济学各专业的学生,一般应选择理论经济学某专业的专业选修课。

3、跨专业入学的博士研究生,若未修过本学科硕士学位基础课程的,应补修其中的3门。

4、一般,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两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所有课程,最后一个学期(即将毕业的学期)不能选课。

5、课程表中的“经济学系列讲座”,计入总学分,但不能算作“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中的课程。

6、自2010级开始,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中,必须包括“经济学系列讲座”两门,并考试通过获得相应学分,方能取得学术活动的2个学分。修读“经济学系列讲座”的两门不可替代资格考试中的一门。

7、自2009级开始,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活动中,必须包括“经济学系列讲座”两门,并考试通过获得相应学分,方能取得学术活动的2个学分。

8、如本说明与研究生选课系统中的说明不一致,以本说明为准,或电话咨询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65642331 65643607)。

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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