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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新生选课指南(2021年8月)

  发布日期:2021-08-31  浏览次数:

 

一、适用对象:博士生、直博生(含卓博生)、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

二、研究生新生在入学之后,应认真阅读《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习和申请学位基本文件选编》,学习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了解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其中,《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复旦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复旦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若干环节要求》、《复旦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程序》、《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文件尤其重要,需要重点参阅。同时,还应认真阅读经济学院关于研究生培养的相关文件(另行通知),并遵照执行。

三、硕士

1、第一学期,以学习学位公共课(政治和外语)及学位基础课为主。根据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在学期间的培养计划(其中包括课程学习计划),按照培养计划选课。

2、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基本要求:

学位课程

1.公共课(5门,8学分)

政治2门,3学分)

必修1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选修1门,从“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中选择1门作为选修课程(1学分)。
 
外语3门,5学分)

基础外语2门,4学分。

专业外语(1门,1学分)

专业外语于第三学期开课,由学院安排。实施办法参见《经济学院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业外语课程免修规定及实施办法(20206月)》。

其它课程于第一、第二学期开课,由学校统一安排。

2.学位基础课(4门,12学分)

微观经济学(中级)(3学分),宏观经济学(中级)(3学分),政治经济学研究(3学分),计量经济学(中级)(3学分)。
 
以上课程于第一、第二学期开课,由学院安排。

选修课程

 

1.学位必修课(2门,6学分)

由各专业确定2门学位必修课,每门3学分。

2学位选修课(2门,不少于4学分)

由各专业确定2门学位选修课,每门2-3学分。

 

3经济学系列讲座类课程(2门,2学分)

3、必修环节(4学分):分为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学术活动(4学分),论文预审四个环节。

4、硕士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完成上述要求,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其中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以上(不含2.0)。

四、博士

1、博士研究生必须根据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在学期间的培养计划。

2、博士生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

学位课程

1.公共课(3门,5学分)(硕博连读的学生为:2门,3学分)

政治1门,2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基础外语1门,2学分)(硕博连读学生不用修读)

专业外语1门,1学分)

专业外语于第三学期开课,由学院安排。实施办法参见《经济学院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业外语课程免修规定及实施办法(20206月)》。

其它课程于第一、第二学期开课,由学校统一安排。

2.学位基础课(2门,6学分)

金融学、区域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学位基础课为高级微观经济学(3学分)和高级宏观经济学(3学分)。

其它专业博士生学位基础课为高级计量经济学(3学分)和高级政治经济学(3学分)。
 
以上课程于第一、第二学期开课,由学院安排。

  选修课程

1.学位必修课(1-3门,3-8学分)

由各专业确定1-3门学位必修课程,每门2-3学分。

具体课程请见《博士生课程目录》

2专业特色课(1-2门,2-4学分)。

由各专业确定1-2门专业特色课程,每门2学分。具体课程请见《博士生课程目录》

3经济学系列讲座类课程(2门,2学分)。

3、必修环节(3学分):分为文献综述盲审、论文开题、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学术活动(3学分)、论文预审六个环节。

4、博士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完成上述要求,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其中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以上(不含2.0)。

 五、直博生(含卓博生)

1、直博研究生必须根据学校关于直博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在学期间的培养计划。

2、直博生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

学位课程

1.公共课(5门,9学分)

政治2门,4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硕士)、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博士)

基础外语2门,4学分)

专业外语1门,1学分)

专业外语于第三学期开课,由学院安排。实施办法参见《经济学院关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业外语课程免修规定及实施办法(20206月)》。

其它课程于第一、第二学期开课,由学校统一安排。

2.学位基础课(5门,15学分)

高级政治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

经济学中的动态和优化方法

 

3.学位专业课(6门,16学分)

高级微观经济学II、高级宏观经济学II、高级计量经济学II、金融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专题研究、当代中国经济

 

学位基础课程和学位专业课程分别于第一、第二、第三学期开课,由学院安排。

  选修课程

1.专业选修课(4门,8学分)。

资格考试通过者须选修本专业其余专业选修课程。具体课程请见《直博生课程目录》。

以上课程分别于第四、第五学期开课,由学院安排。

2.经济学系列讲座类课程(2门,2学分)。

3、必修环节(3学分):分为论文开题、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学术活动(1学分)、实践活动(1学分)、论文预审(1学分)六个环节。

4、博士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必须完成上述要求,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其中学位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以上(不含2.0)。

六、补充说明

1、跨专业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硕士学位基础课程中的3门。

2、一般而言,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两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博士研究生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所有课程,直博生在入学后三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其中基础外语和政治课必须在第一学年完成。最后一个学期(即将毕业申请学位的学期)不能选课。

3、博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的资格考试包括三门课程(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

4、港澳台研究生及外国留学生,免修政治课,硕士生需选修经济学院开设的“中国经济概论”课程(3学分),博士生需选修经济学院开设的“中国经济概论”课程(2学分)。基础外语:港澳台研究生修读英语,外国留学生修读高级汉语。

5、如本说明与研究生选课系统中的说明不一致,以本说明为准,或电话咨询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6564233165643607)。

 

 

学术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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