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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关于本科生初选免听课程的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2012-03-22  浏览次数:

随着学校国际化办学的推进,近年来出国、出境交流的学生日趋增加,部分交流学生返校复学后,因选课冲突等提出初选免听,其依据为《复旦大学本科生选课、退课和免听课程规定(2005年9月制定,2011年7月修订)》第十四条:“学生对所选课程如已有一定基础,通过自学能达到该课程教学要求的,经任课教师签字和院系盖章批准后,可申请免听该课程。并在开学后两周内提交注册考务中心代为选入课程。”

根据经济学院学科及各专业的培养要求,所有课程均须通过专业的系统化教学、练习、考核方能予以认可,一般不予初选免听。特别是下列情况,均不予申请初选免听:

1、 出国、出境交流学校的课程无法满足或替代经济学院所属专业修读课程;

2、 出国、出境交流的学生,交流期满返校后,所在专业原先未修读过的课程;

3、出国、出境交流的学生(含毕业班),复学后选课时冲突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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