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层次优秀专业研究人才,更好地对我国信托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将与信托公司合作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1、近年来获得博士学位或将于2015年6月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且已在或将在相关信托公司工作,年龄在35岁以下,所学专业适合信托领域的研究。
3、已在信托公司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自筹”(在职)或“半自筹”(全职)。
申请者可根据信托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研究课题,由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专家审定。
1、于2015年4月10日前,登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按照《关于博士后申请事项的说明》进行网上递交申请材料连同纸质版本(一式四份)和研究课题设想(两份)送至复旦大学经济学院308室(上海市国权路600号)。
2、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流动站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在2015年5月15日之前通知录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