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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解放日报——尹晨:完善扩区后的自贸试验区组织协调机制

  发布日期:2015-03-19  浏览次数:

2015年03月19日 12 :新论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内,暂时调整外资和台资相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同时,会议还决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新增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扩区后的上海自贸区将会面临更多能级提升空间、承担更加繁重的国家战略任务,但也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如何随着扩区要求完善相关组织和协调机制。

扩区后面临新问题

扩区后的上海自贸区管理协调架构需要考虑的新问题,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陆家嘴片区、张江片区和金桥片区都有相应的管委会,与28平方公里上海自贸区管委会的层级类似,这其中存在一个机构功能合理配置与协调问题。二是扩区后上海自贸区的先行先试期限是2—3年。随着3年后上海、天津、广东和福建自贸区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的复制和推广,随着以后外资相关法律的修订,自贸试验区大规模制度创新和先行先试的工作将告一段落,自贸试验区辖区政府职能终将回归到正常的功能区管理和服务职能,这中间存在一个角色调整的问题。三是随着自贸区扩容至四个,中央政府层面的自贸区事务协调机制预期将完善,进而对地方政府层面的对接机制提出新的现实要求。

可借鉴国内外经验

国内外实践中,政府部门之间的结构协调主要包括等级化协调和网络化协调。网络化协调,是在没有等级权威的指挥和命令下,政府各部门在对彼此信任和责任认知的基础上,通过自愿交流、沟通甚至资源分享以实现共同目标。等级化协调的核心,是对碎片化的组织框架和形态进行层级整合和功能整合,以扁平化的伞状结构代替碎片化结构,从而实现政府的整体化治理。

对于一些重大的、应急性的跨部门任务,设立有限期限的专设协调机构是常见的做法。比如为了快速建成贸易管理电子平台——贸易网(TradeNet),新加坡政府在1986年成立了专门的跨部门机构——文件与流程整合委员会,并由时任新加坡贸工部部长李显龙牵头推动,快速有效实现了35个政府部门的协同,仅耗时3年就建成了至今仍是世界上最具效率的贸易管理电子平台。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以下简称世博局)也有几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首先是成功对接了中央层面的领导小组。上海世博会组织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王岐山,副主任委员和委员来自相关的中央各部委、贸促会和上海市。世博局全方位对接了世博会组织委员会,承担了具体的组织、协调和运营工作。其次是作为专设的协调机构,世博局下设了37个部门,覆盖了世博会筹备和运营的所有职责,同时也保证了纵向和横向协调工作的及时、连续和有效。第三是没有产生机构、编制扩张的问题。为了完成有限期限的特定任务,世博局的人员主要是抽调自上海市各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上海世博会成功闭幕以后,抽调人员大部分返回原单位。

如何完善协调机制

上海自贸区扩区后组织协调部门既需要有效率,承担国家战略任务,同时要保证一定弹性,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网络化协调机制。例如,上海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金融协调工作小组可以完善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提高联席会议频率,现有两个小组的对接机构急需进一步加强前瞻研究、横向和纵向协调、后续督办的工作。此外,可以设立新的协调机构,但职能和人员要专设,工作人员可以从市发改委、商委等市级机关,上海自贸区管委会、陆家嘴管委会、张江管委会和金桥管委会,上海的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国有企业借调。

总的来说,扩区后上海自贸区的有关协调机构需要强化几个核心部门。一是研究规划部门,对接国家层面自贸区战略顶层设计部门,负责上海自贸区发展思路和路径的整体设计,负责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设计,负责及时将经验上升为制度。二是协调部门,负责与中央层面协调机构或协调机制对接,负责与中央部委就具体政策设计、出台和落地进行协调,负责市内各部门(包括中央事权部门派出机构)的协调。三是?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完善“单一窗口”的商事制度,负责全面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四是公共关系部门,负责与社会各界及时双向信息沟通,贴近市场了解各方面的需求和反应,加强和完善公众预期管理工作。

(作者为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综合研究院执行秘书长,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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