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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 | 李志青:共享单车改进了效率,也产生了道德风险

  发布日期:2017-03-27  浏览次数:

共享单车是从大学校园起步的,先是同济校园引入小黄车,随后在复旦等周边大学校园刮起了“黄色”旋风,后来的摩拜单车也基本采取了类似的市场策略,其中的原因不难猜度。

一则大学生这个年轻人的群体无疑是互联网+新事物的最佳实践者,二则大学的校园大小也刚好符合单车这一交通方式的覆盖半径。

正是通过在几个大学校园的试水,之后,无论小黄车,还是摩拜,才逐步将其共享单车理念推向校园外的社会与居民,最终走到了今天的“地步”。

笔者认为,如果能原原本本地还原出当初共享单车在大学校园最早起步的情景,可能会有助于加深理解共享单车这一新兴交通业态以及掌握未来的发展方向。当然,这需要借助一定的研究范式和经历一个规范的研究过程,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展开类似口述史的共享单车发展史研究。

这里笔者想要探讨的是,到目前为止,就笔者亲身所观察到的,作为共享单车的起源地,大学校园里的共享单车发展到什么程度了?以及校园共享单车的发展正在带来怎样的潜在道德风险?

第一,校园共享单车的普及率稳步提高

笔者尚未对校园共享单车进行统计意义上的调查,因而也并没有可靠的数据,但就笔者的体验式观察而言,大学校园中共享单车的使用频率在逐步提高。

比较明显的一个证据就是,笔者所在复旦经济学院周边的教学楼被自行车重重包围的景象明显减少,即便是在早上上课的高峰期,笔者的感觉是自行车数量也在明显减少。

从经济学的意义上来看,近期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事件冲击到同学们利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偏好”,也就是说不存在外部的其他影响因素。

在此情况下,教学楼周边自行车数量减少的最有可能原因正是共享单车的利用率在提高,也就是说,由于多人可以“共享”地使用了一部自行车,使得教学楼周边的共享单车得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进行“异地流转”。

当一个同学骑行共享单车达到教学楼后,这辆自行车可以在短期内又被另一位同学骑走,流动性的提高减缓了自行车对空间的挤占。

就此而言,共享单车的引入并规模化使用之后,大大提高了校园内自行车停车空间的利用效率。当然,本文并不是为了论证共享单车的“好处”,只是想从停车空间的角度来说明校园共享单车的普及率在稳步提高。

此外,还有一些主观上的证据,那就是同学们对共享单车显现出高度的“认同”及研究热情,也是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校园共享单车骑行意识的稳步提高。

第二,校园共享单车利用中的道德风险

共享单车在校园的普及对于大学乃至大学的教育意味着什么呢?如上所言,普及共享单车可以帮助我们改善空间的利用效率,可以提高我们出行的便利,甚至可以帮助喜欢睡懒觉的同学们多睡几分钟(这一点当然是有可能的),还有可以提高教学效率(这一点值得做一做实证检验)。

那么,除此之外,在物质、效率、时间等之外,还会在什么方面产生影响呢?

笔者以为,极有可能在道德层面产生负面影响,简言之,当下共享单车的特殊普及方式极有可能带来某种道德风险。

在共享单车普及之后,尤其是两大运营商,小黄车和摩拜开打价格战之后,相信很多读者都曾有过一个“美妙”的经历,那就是“免费”骑行共享单车,扫一下二维码不用付钱(或者极低的价格)就可以骑上这超酷的单车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这真的是“共产主义”提前来临了么?显然不是,这只是资本驱动下的一场市场价格战。市场竞争本身没有错,而且也貌似给使用者带来“福利”,但殊不知,从密码锁被打开的这一刻开始,使用者心中的魔鬼也被放了出来,从免费骑行、无限时间、随意停放等等,一直到“盗窃性”使用。

正如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而午餐一旦免费之后,接踵而来的恐怕就是“肆意浪费和破坏”。更为严重的是,在共享单车的实践中,比“肆意浪费和破坏”更可怕的则是,文化和道德价值观的坍塌。

不是吗?当我们开启了免费骑行的“美妙”经历之后,校园内就开始出现大量的“无锁车”,之所以打个引号,不是说单车没有锁,而是单车没有被“正确地”锁上。笔者自己的经历就是,每次骑完小黄车,将锁关上后,会有意无意地“忘记”修改密码。笔者做了一个简单试验,统计出大约每3-4辆小黄车中就有一辆是没有锁上的(锁没关,或者密码没有改变)。

车子没有锁上的理由很好理解,因为骑行的人并不会因为没有锁车而承担任何的成本,但这样一来,对于后来的使用者而言,无疑就是一件“好事情”了,他/她可以省去开锁的麻烦。很多同学在使用小黄车时的第一个动作就是先按一下密码锁,看看是否能打开。

这个举动的问题在于,如果后来者没有输入密码而开锁并骑行,这也就意味着他/她并没有通过与自行车所有者签订合同,而直接“取得”了自行车的使用权,如果他/她成功地骑行了,这算不算是一种“盗窃”行为呢?不幸的是,大部分人并不这么理解,他/她只是认为,反正是免费的,开不开锁是没有区别的。

如果全社会的共享单车使用者都这么简单化地理解共享单车的“好处”,那么,我们就不是在越来越靠近共享经济的本质,而恰恰相反,则是在不断远离共享经济,因为从根本上而言,共享经济的核心是首先明确界定并保护物品的产权,即所共享的仅仅是产权中的“多余使用价值”部分。

市场竞争不是坏事,但错误的竞争方式和放任的监管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将可能远远超过共享经济的好处。

基于上述对校园共享单车的有限观察,笔者以为,这样的发展趋势和问题应可能在校园外普遍存在,对此,政府的共享单车监管仍须追本溯源,从根子上斩断市场恶意竞争所造成的盲目性,以及这种盲目性给校园及社会带来的潜在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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