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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经济论坛 | 梯若尔:Fair Gatekeeping in Digital Ecosystems

  发布日期:2023-05-31  浏览次数:


2023年5月23日,作为今年复旦大学校庆学术系列活动,法国著名经济学家、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让·梯若尔教授在“复旦经济论坛”发表了题为“数字生态系统中的公平‘守门’”的学术演讲。本次讲座由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寇宗来教授主持,周恕弘、王永钦、姚志勇、李玲芳、李卓然、胡博、李婷、石烁、何超等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以及其他学校的著名专家学者参加讲座并提问讨论。现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


梯若尔教授担任让·雅克·拉丰基金会名誉主席和图卢兹经济学院名誉院长。梯若尔教授此次受邀访问复旦大学,金力校长代表复旦大学对梯若尔教授表示了热烈欢迎,双方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会谈。根据复旦大学与图卢兹经济学院之间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创建复旦-图卢兹创新与数字经济研究院(FT-RIDE)。


在上午举行的聘授仪式上,梯若尔教授与张军教授受聘和担任FT-RIDE的学术委员会联合主任,Stephane Straub教授和张军教授受聘和担任FT-RIDE的联合院长,寇宗来教授受聘和担任FT-RIDE的常务副院长。


梯若尔教授的学术讲座与FT-RIDE的使命和议题密切。他在演讲中指出,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兼顾市场竞争性和平台经济有效监管已成为重要问题。他首先梳理了平台经济的经营模式,以及各大平台收取的高额佣金,指出“公平守门”既包括商户在接入平台服务商的核心服务时享有平等接入渠道,也包括商户可以获得公平的回报,足以反映它们带给平台生态系统的贡献。梯若尔的演讲集中在对后者即公平回报的讨论上。在他看来,芝加哥学派的“富有生态”论是一个有用的基准模型,其基本含义是,当平台生态变得更加丰富时,平台可以向消费者这一端收取更高的费用,因此平台就有动力给予内容提供商或商户公平的回报。但梯若尔教授认为,上述论证存在至少三个问题。


首先,平台向消费者收取的费用往往受到严格的监管,因此无法设定最优价格。更重要的是,对消费者收取的费用存在非负价格约束(即核心服务价格零下限)。我们可以观察到市场中价格往往为零,这表明平台的价格零下限约束是紧的。其次,平台经济中的商户也面临着APP价格零下限的价格约束,这意味着商户不会因为价格竞争而收取等于边际成本的价格(数字经济中边际成本往往为负),因此会获得超额利润。当然,识别超额利润是非常困难的,因为需要考虑商户前期的投入和在竞争中获胜的概率等因素。第三,芝加哥学派没有考虑到平台经济运营商可能通过提高接入壁垒、提前并购挑战者或设立排他性条件等方式来维持其市场势力的做法。因此,我们需要在理论探讨中引入上述限制,才能够有效地评价平台对商户收取费用是否公平。鉴于此,梯若尔教授构建了一个包括“用户-平台-商户”的简单理论模型,用以分析和解释接入费过高的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消费者和商户“多栖”或者“多归属”(multi-homing)时,平台采用的“最惠国”条款对平台外的交易产生外溢效应。平台对商户收费,又根据“最惠国”条款要求商户不得对平台外交易提供更低的价格,因此商户必定将平台费用反馈在其所有的价格中。由此,即使交易在平台外完成,也被平台“征税”。平台所具有的这种市场势力提高了接入费用。他进一步指出,直接禁止“最惠国”条款的效果往往有限。一旦发现卖家在其它平台或者在自己网站上提供更低的价格,平台可以下调该卖家的推荐排名。为此,卖家只有“自愿”向平台提供比价担保,确保价格满足隐含的“最惠国”条款。此外,高排名卖家也会与平台建立伙伴项目关系,也就形成了具有类似“最惠国”条件的明确条款。


梯若尔教授认为,对“最惠国”条款不能一禁了之,而是要对接入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有效监管。他认为,监管当局应当警惕在位平台的自我优先化行为,因为这会导致商户受到平台的不公平对待,由此降低市场竞争性。最理想的状态是平台与商户之间保持接入费与额外收益的平衡,这样既可以激发企业创造力,也能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第二个原因是,当消费者和商家“单栖”或“单归属”(single-homing)时,平台最优选择是向消费者端收取零费用(核心服务价格零下限),同时向商户收取过高的费用,从而挤压商户的利润。此时,对费用进行合理的规制至关重要:如果费用太高,商户无法获得合理的回报,最终影响其创新投入;如果费用过低,平台就有动力自行提供服务,而将具有一定优势的第三方商户排除在平台生态之外。总的来说,商户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挤占了平台自行提供服务所获取的利润,因此,合理的规制,应当弥补商户对平台造成的负外部性,即以庇古税的形式出现。梯若尔教授进一步介绍了他与Bisceglia合作论文的细节,以及他们设计一个简单但有效的机制来执行模型中设想的最优费用规制。梯若尔教授总结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科技快速进步、市场结构日趋复杂化的时代,传统的监管思路面临日益严峻的约束。对于如何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监管机制,决策者缺乏信息和经济学理论支撑。当然,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在位企业自我优先化、科技公司的全球性质,这些问题让反垄断机构很难构建一个稳定系统的基本监管框架。但是,数字经济和数字生态环境的快速发展要求决策者充分考虑市场竞争性和平台经济有效监管的兼顾问题,并积极推进数字经济监管的基础建设。

梯若尔教授与现场观众还就“用户-平台-商户”模型的设定细节、范围经济与规模经济的异同、央行数字货币有效性等问题展开讨论。最后,梯若尔教授感谢复旦大学及经济学院的邀请。他呼吁经济学界要去承担更大责任,不断发展新的知识,由此指导决策者和反垄断机构做好数字经济时代的“守门员”,在数字生态中维护公平且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在这些方面,图卢兹经济学院和复旦大学将以复旦-图卢兹创新与数字经济研究院(FT-RIDE)为平台展开制度化的学术合作。可以期待,依托中国在创新和数字经济方面丰富的应用场景,复旦大学和图卢兹经济学院的强强联合必将形成值得期待的丰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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