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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启动第十一批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研培养[2011]38号)

  发布日期:2011-09-21  浏览次数:

关于补充启动第十一批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通知(研培养[2011]38号)

时间:2011-09-21 浏览次数:682次


各院系:

今年4月,研究生院启动了第十一批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经过评审,6月份公布了34项第十一批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并发放了资助款。本学期,研究生院再补充启动一批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计划40项左右),并列为第十一批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为做好资助项目的申报、评选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

非重点学科专业点的博士生,以及全校范围内表现突出的硕士生的优秀学位论文培育资助项目,申请者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通过开题且优秀者。

2.资助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

(3)选题工作量大,有较大的难度;

(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3.资助金额

一般每项资助金额人文社科类为1万元,理工医科类为1.5万元。

4.申请办法

(1)申请者将《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下载路径:研究生院主页-培养工作-科研学术-创新基金)与开题报告各一份,交所在院系。

(2)院系根据研究生开题情况,结合本院系历年全国、上海市、学校各级别的优秀学位论文的获奖情况,采取研究生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和院系发掘等办法,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认真筛选,并按一级学科排序,上报申请名单。各一级学科的资助名额一般控制在1-2名。经专家审核通过,年底前公布获得资助者。

5.申报截止时间:10月28日;电话:24285/55664285。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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