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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贷款申请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06  浏览次数:

关于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现启动2013级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身份认定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今年的困难生认定和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依然采取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上操作的方式,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学生申请范围:国家统考的非定向研究生和自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BA、MPA除外)及少数民族骨干定向非在职研究生。

2、学生网上申请流程:①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登录www.gs.fudan.edu.cn,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非数字字符用数字0代替),若在迎新系统或“研究生选课系统”改过密码的,则使用学生自设的密码。②进入“学籍信息管理”模块中的“基本信息学生维护”,维护相关信息,特别是“个人联系信息”、“家庭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如果基本信息不全面或不真实,会影响学生申请的成功率;如果未进行维护,无法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块;③基本信息维护完毕后,点击“研工管理”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块,按照字段要求,将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完整,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填写完毕,确定无误后点击“提交”,待院系审核和研工部审核。

时间:9月2日(周一)早上8:00困难生认定系统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系统正式向研究生和具有审核权限的老师开放,困难生认定系统常年开放;贷款申请系统10月10日晚12:00关闭。

3、院系审核流程:院系级审核权限为研工组长(用urp统一身份认证号登录www.gs.fudan.edu.cn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具有相同的审核权限,并对研工组长审核结果进行监督。①学生提交网上申请后,请将盖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及父母单位证明的《复旦大学研究生经济状况调查表》的原件9月9日之前交至辅导员处,暂无辅导员班级同学交310室,供院系资格审核使用。本人务必留存复印件;②院系完成本单位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审核后,统一提交研工部,研工部据此完成对院系经济困难学生的终审工作。

时间节点:学院将在912日之前完成院系审核,学号信箱通知审核通过的同学有关贷款事宜。

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1、学生申请范围:通过经济困难生认定的研究生。

2、申请时应备材料:

①《研究生经济状况调查表》(各类盖章均有效)(原件复印件均可,复印件上的盖章必须清楚方有效)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③本人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如是老生申请,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带有注册页)

3、院系审核贷款的几点要求:国贷审核分院系审核和研工部审核两级,院系审核权限同困难生审核。注意以下几点:

①同一个学生同一个学号在校学习期间只签订一次贷款合同,故务必请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生活条件和将来的偿还能力,认真考虑自己在校期间预备贷款的额度和年限。

②请院系重点考虑低年级的硕士生,特别是未获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生;毕业班的学生如无特别困难可不予考虑;博士生如无特别困难一般不予考虑。

③在生源地成功申请助学贷款的,不允许重复申请。凡成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如果生源地银行要求有学校盖章才能顺利发放贷款,请在注册完成后于工作日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307室(研究生院8号楼307室)盖章;

④学制为2.5年的自筹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只能申请 “2013-2014学年”和“2014-2015学年”两年的贷款。

五、工作流程图: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流程图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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