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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课堂|张顺源、徐海东、陈韵:强者角逐——“走出去”跨境电商企业税务挑战

  发布日期:2023-11-06  浏览次数:

11月3日晚,安永国际及并购重组税务咨询合伙人张顺源先生、安永国际贸易团队合伙人徐海东先生、安永中国转让定价团队合伙人陈韵女士应邀来到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为经济学院税务专业硕士的同学们带来了安永税务实务系列讲座的第三讲。讲座主题为“强者角逐——‘走出去’跨境电商企业税务挑战”,复旦大学税务硕士项目主任余显财副教授主持本次讲座。

张顺源老师介绍了出口电商的行业生态,展示了跨境电商的产业生态结构。跨境电商平台位于产业生态中游,按贸易方向可分为进口、出口两类,按照交易对象类型主要分为Business-to-Business(“B2B”)与Business-to-Customer(“B2C”)。我国9成以上跨境电商货物为消费品,出口商品主要包括服饰鞋包、家居家纺、电子产品等,进口商品主要包括美妆及洗护用品、食品生鲜、医药及医疗器械、奶粉等。按照海关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首次超过2万亿元人民币,占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的4.9%,我国的跨境电商已经从快速发展阶段转入全面发展阶段。张老师还展示了出口电商的典型业务模式,包括线上销售渠道(自建网站、第三方平台)、物流模式以及海外备货模式等方面,从中国大陆税务及海关出口政策、海外间接税和转让定价等方面总结了出口电商税务风险及合规的主要考量点。

同时,张老师就终端市场的间接税务考量点做了详细介绍。关于美国关税,张老师分析了直邮模式和海外备货模式的不同流程以及两者在纳税层面的主要区别;关于美国销售使用税,张老师总结分享了目前的相关政策概览,并指出“判断是否有销售使用税纳税义务与‘直邮模式’或‘海外备货模式’没有直接关系”。结合实务经验,张老师参照关于跨境电商美国税务合规风险管理的具体案例,总结了主要税务合规的考量点以及企业的主要应对措施,传递了丰富的实务经验。

徐海东老师就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四种模式做了详细介绍,包括“9610”跨境贸易电子商务、“9710”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1210”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和“9810”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并分析界定了四种模式各自的适用范围。在政策层面,徐老师认为,对于跨境电商出口的海关监管政策,跨境电商出口模式相比传统一般贸易方式(“0110”)能够节约企业时间成本和报关成本,且跨境电商B2B出口政策能够给企业带来更多的通关便利;对于跨境电商出口的税收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出口退税、出口免税以及出口征税方面都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给予综试区内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的各类优惠政策。为加深同学们的理解,徐老师全面总结了我国跨境电商的出口模式,包括各自的增列年份、交易性质、出境时申报单证、通关优惠以及物流模式等。

在此基础上,徐老师从出口和进口两个环节分析了企业面临的风险。在我国出口环节,企业面临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申报不实风险、出口管制风险以及“买单配票”合规风险;在目的国进口环节,企业面临禁限类商品进口风险、涉税要素申报不准确风险、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以及退货成本风险,进一步强化了同学们的风险意识,为同学们更好地识别和控制风险指明了方向。

陈韵老师以香港为例,分享了海外平台及终端市场当地公司的转让定价考量点。以出口电商业务架构简图为指引,陈老师从设计与集团商业安排相匹配的转让定价模型以及满足当地转让定价合规性要求两个层面出发,详细介绍了转让定价的具体考量点,包括直销模式VS分销模式、构建关联交易类型、各个实体的功能风险和资产(人员)安排等。

本场讲座以跨境电商运营架构的税务筹划案例分析作为结尾,老师们分析了公司原有运营架构痛点和风险点、主要优化方向以及相关重要考量点,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于税务筹划的理解。在问答环节,老师们详细解答了师生提出的各类问题。

至此,本场讲座圆满结束,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颇丰,感谢三位老师带来的精彩分享!

撰稿人:曹星星

修订人:缪炜

审核人:余显财,朱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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